根据"天财采计[2008]150号"计划函的要求,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电教馆的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其所需电教设备及教育网站采购项目实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TMGP08-28
二、项目名称:天门市电教设备及教育网站采购
三、招标内容:(详细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一)电教设备(预算金额:145.53万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47台 | 10 | *台式品牌电脑(同上) | 50台 | |
2 | 电子白板(SmartJddm HitevisionBoardJltd普乐士) | 10块 | 11 | 9个 | |
3 | 电脑桌椅 | 23套 | 12 | 电脑桌椅 | 148套 |
4 | 21套 | 13 | 数码相机 | 6台 | |
5 | 中央控制器 | 23台 | 14 | *NL230DR服务器 | 4台 |
6 | 话筒 | 2台 | 15 | 4个 | |
7 | 网络防病毒软件 | 23套 | 16 | 交换机 | 1台 |
8 | 实物展台 | 1台 | 17 | 硬盘 | 4个 |
9 | *台式品牌电脑(联想、方正、戴尔、惠普) | 121台 | 18 | 资源库、网站改版软件 | 1套 |
(二)电视机及固定支架、DVD一批。
四、投标供应商基本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300万人民币的合法企业(电教设备),(电视机及DVD投标供应商须在天门城区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且有良好的供货服务能力和销售业绩);
3.投标供应商须是主要硬件(带*号)的制造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直接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4.投标供应商必须有近三年独立承担主要设备销售业绩(含有主要设备(带*号)的货物清单、采购人联系方式、履约证明等详细资料);
5.投标供应商必须总部在湖北省内有依法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以工商营业执照和售后服务协议为准);
6.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国内货物、工程和服务;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实施周期及地点:
1.实施地点:天门市电教馆及各乡镇中小学校;
2.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全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售价:
北京时间2008年9月12日开始,截止2008年9月21日(每天上午8:30-11:00时,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主要设备销售业绩、湖北省内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资料及其他能证明投标供应商有资格进行投标的资料等)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分别缴纳14000元和3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要求: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公章(未提供上述资料原件或未按要求装订者,拒绝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08年10月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时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
天门市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市陆羽大道9号)
九、投标保证金和工本费按以下收款单位及银行帐号汇出:
收款单位:天门市财政结算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银行账号:15965308091001
开户行:中国银行天门支行庆云分理处
请注明:(公司名称)投标保证金***元和工本费***元
联系人:胡先生、张先生 电话:0728-5339357
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O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