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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庐陵悦澜湾小区EPC总承包项目

2023-01-18 来源:江西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本级建设招标

 

吉安市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庐陵悦澜湾小区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安市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庐陵悦澜湾小区EPC总承包项目已由吉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招标人为吉安市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吉安市高铁新区控规伯安大道以东、鹭洲西路以南、玉带河以西,玉带路以北。

2.2投资规模:

本次EPC项目投资规模约58600万元,地块面积为118884平方米,项目容积率:1.0<FAR≤1.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二类居住用地(R2),总规划建筑面积210055.14㎡,其中计容面积148605.00㎡,(其中住宅面积:143325.55㎡,配套商业2569.83㎡,文体中心1997.62㎡,便利店248.28㎡,消防室42.72㎡,物业管理用房421㎡),7#-10#楼设置了架空层,架空层面积1295.94㎡,架空层层高3.5米。地下室不计容面积60154.20㎡(其中人防地下室面积为8994.06㎡)。整个小区规划了49栋建筑,其中包括45栋5-18层住宅、1栋2层文体中心,1栋3层配套商业,2栋2层配套用房,最高建筑高度为54m;北侧第一排建筑面宽18-60米。其中30%的建筑面积采用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达到30%。

2.3计划工期:总工期 730天。

2.4质量要求:市优。

2.5招标范围:

(1)设计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为依据进行房屋建筑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装饰装修等专业设计)、小区综合管线及竖向坐标定位、小区及楼宇智能化等弱电工程、园林绿化施工图、人防施工图、市政道路管网施工图、海绵城市及绿色建筑设计、幕墙工程(如有)、售楼部装修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如钢结构雨棚等)、围墙大门等附属项目施工图、编制设计概算及施工过程中后续服务(含图审报告后期非重大设计变更的全部内容)等,总设计费为400万元。

(2)采购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采购内容。

(3)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企业资质:

施工资质: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注:投标人使用所属全资子公司资质的,需提供隶属关系证明材料 (验资报告或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并各自提供营业执照,若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4拟派设计团队主创设计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5拟派施工团队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拟派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土建,3人)、质量员(土建,1人)、材料员(1人)具有有效岗位证书;安全员(3人)只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拟派设计人员应专业齐全(建筑、结构、市政、电气、给排水、 城市规划、园林景观相关专业人员各一名)相关证书原件(各专业设计人员均应具有中级(含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设计相关注册资格证书凭职称证书或注册资格证书原件证明。

拟派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设计团队和施工团队的所有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含全资子公司)在职人员,投标企业须提供参加本工程投标以上人员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3.6投标企业近36个月(指开标前 3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以及没有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吉安市)投标且在限制内的行政处罚等违法记录,须出具书面承诺,未出具承诺或承诺失实的投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2)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应与其资质相对应,并承诺一旦成交,接受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需牵头人基本帐户)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牵头人作为投标保证的主体,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

(4)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联合体所有单位参与本次投标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

3.8 ①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应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包括人员备案,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②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包括人员备案,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根据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于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2月16日,自行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并按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为不见面招标,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为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若是联合体投标,保证金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交纳。(投标人应当将保证金缴纳凭证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6.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企业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提交到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入系统后生成的虚拟子帐户中,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注:①投标单位应自行考虑其投标保证金出账时间,如未在规定的到账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③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④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新点客服:4009980000。

6.2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投标人须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保函的开立。并且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担保时间须超过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投标人对电子保函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金融服务系统客服:400-6880828。

6.3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未递交保证金的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2月16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2)各投标人需要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也要递交两份(一正一副)纸质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应保持一致,评审时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相结合,评标委员会可以因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出现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3)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必须在 202 3 1月16 日08:30至202 3年2 15 日17:30 之间(以签收时间为准)将投标文件邮寄到达招标人指定收件地点(注:快递封面需备注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予以拒收), 收件地址: 吉安市吉州区 北京路18号城控大厦1108室 收件人: 刘先生 ;电话: 0796-8221186 ;邮政编码:343000 。参与投标的企业应合理安排邮寄时间,逾期送达者予以拒收,邮寄过程若有遗失、损坏或错寄等情况概不负责,投标文件一律不退回。投标单位也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送达投标文件相关资料。以上投标相关资料应密封并在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www.jxsggzy.cn/web/)有关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5)受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的,另发补遗通知。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资格审查及商务评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证书证件等材料的原件,投标人自行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投标人自行对材料的真实性、清晰度负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吉安市招标投标网(http://zbtb.jian.gov.cn/)、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8.1招标人名称:吉安市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96-8321128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北京路18号城控大厦8楼

8.2代理机构名称:吉安城投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96-8221186

邮箱:jactjl_shichangbu@163.com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北京路18号城控大厦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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