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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丰镇城市化建设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2022-06-13 来源:江苏兴化工程招标

预 公 示

工程名称

安丰镇城市化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工程编号

3212812206070002

招标人名称

泰州市兴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建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自筹

工程地点

东至易童大道、南至村民住宅区、西至通村道路、北至生产河

工程规模

1、安丰镇体育活动中心及配套工程,新建体育场馆12000平方米,场馆两层,局部四层,场馆一楼为舞蹈房、乒乓球馆,二楼为篮球馆,市民公园健身广场改造3300平方米;2、安丰镇文化活动中心工程,新建图书馆4500平方米,分四层,设有报告厅、会议中心、阅览室、计算机房等,程关中路文化街区改造、配套道路提档升级,沿河步道建设等;3、易童安置区及配套游园建设工程,建设安置房约33000平方米,建设地下车库、六栋小高层建筑及配套用房,在安置区北侧建设8500平方米配套游园。

计划工期

480日历天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预公示开始时间

2022年6月9日8:30

预公示结束时间

2022年6月13日17:30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本标段计划工期

 

安丰镇城市化建设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 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设计任务书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相关设备及其他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保修等全部内容】

26386.5

480日历天

付款方式:(1)设计费: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甲方按照设计单位提交的付款申报表,并经监理、跟踪审计单位、甲方审查认可后,支付至设计费合同价的80%;工程完工,完成并提交竣工图后且工程设计费甲方审核确认并经审计后7日内,甲方按照设计单位提交的付款申报表,支付至经审计的工程设计费的100%。(2)施工费:①办理期中结算与支付的时间间隔和要求: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后10日历天内支付至合同价的40%,单项工程完工验收一年后10日历天内支付至最终竣工结算金额的60%,单项工程完工验收两年后10日历天内支付至最终竣工结算金额的80%,单项工程完工验收三年后10日历天内支付至最终竣工结算金额的100%(含3%的质量保修金)。②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本项目支付的进度工程款已包含应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认真执行苏建规字[2019]4 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招标人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承包人拨付工程款,并将建筑工人工资存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承包人应当及时将工资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本人,并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以便核对。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3.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具备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4)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且无在建工程;

(5)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提供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在县、区以上社会保障部门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以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4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相应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总承包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 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 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载明的时间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 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4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相应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有效期自 20191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 /

(B)设计业绩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 /

(C)施工业绩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 /

有效期自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6)、3(7)、5、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评标办法

详见附件: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预公示说明

预公示期间潜在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州市兴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14761053922

电话

0523-86898015

联系人

程杜亮

联系人

周女士

2022年6月8日

                     
                                       

附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1.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诚信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3.2.6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 89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 2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工程总承包报价(89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7分)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采用苏建招办(2017)7号文方法一或者方法二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 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 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98%。

2.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R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1.总体概述(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

项目管理机构(2分)

1、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0.5分;

3、除项目负责人(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至少包含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满分1分。每少一个专业(职称或注册证不符的)扣0.2分。

注:(1)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作为得分依据,若提供的职称证书不能显示相关专业的,必须提供能反映相关专业的职称评审表或毕业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2)以上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在县、区以上社会保障部门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扫描上传(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定标方案

定标方案

定标的程序:

1、招标人根据泰建发[2017]299号《关于印发“泰州市评定分离”操作细则的通知》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召开定标会。

2、招标人在定标前有权对定标候选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并约谈定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考察,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将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3、组建定标委员会

招标人依照泰建发[2017]299号关于《关于印发“泰州市评定分离”操作细则的通知》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构成:7人,同时招标人组建定标监督小组。

4、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定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组织审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方案后,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名。

1)招标人将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第一名7分,第二名6分,第三名5分,第四名4分,第五名3分,第六名2分,第七名1分,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票数(总分)相同以投标工程总承包报价低者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工程总承包报价再相同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2)定标因素(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施工图:施工图详细全面的优于不详细不全面的;

②企业资质: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的优于只具备其中一项资质的;

③企业信誉:获得相关协会评定的企业信用等级证明优先考虑,获得荣誉多的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的企业;

④企业业绩: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和房建EPC总承包项目的优于没有承担过的;

⑤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

⑥拟派项目经理荣誉:2018年1月1日获市级及以上优质结构工程奖优于未获得奖项的。

5、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定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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