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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装修项目

2022-03-17 来源:四川建设网招标公告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装修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乐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装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乐发改审批【2021】4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至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至县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乐发改审批【2021】42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至县童家镇黄岭铺村4、5组。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拟进行土建改造、装饰装修、 消防改造、暖通改造安装、标识及文化建设、电梯安装、信息化 建设、档案库建设、办公家具购置等(审判庭装修面积为:10100平方米,其中审判庭业务用房10020平方米、门卫室8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包括本阶段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规范书、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查全过程配合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等;施工: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试运行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改造(含给排水改造)、消防改造、暖通系统(含中央空调系统和新风系统)、电梯、审判庭及审判业务用房精装修、信息化建设、档案库、文化建设等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以及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和调试(不包括办公家具购置);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在原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对所有工程进行深化设计;对总承包项目的安全、工期、造价全面管控和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配合办理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交付招标人接受使用和缺陷期阶段的所有工作。

2.4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施工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设计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级别: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组成;(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一级资质;(3)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4)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3月18日开始登陆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jyzx.ziyang.gov.cn/),在首页注册及登录板块点击“建设工程入口”。或登陆四川建设网网站(http://www.sccin.com/),点击“电子招标”栏目,在左侧栏目中选择“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新版)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4月07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jyzx.ziyang.gov.cn/),在首页注册及登录板块点击“建设工程入口”。或登陆四川建设网网站(http://www.sccin.com/),点击“电子招标”栏目,在左侧栏目中选择“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新版)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四川建设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至县人民法院

地 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天池镇迎宾大道170号

邮 编:641599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028-23355053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318号2栋15层1-4号

邮 编:610011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28-6769811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2年03月16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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