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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沙河智慧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

2022-01-21 来源:江苏徐州建设招标

大沙河智慧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沙河智慧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已由丰县行政审批局以丰行审备〔2021〕32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财诚发(徐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大沙河镇三分厂;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 64 亩,新建冷库及其配套办公,总建筑面积约 2.25 万㎡,计容建筑面积约 43000 平方米,包含冷库、科研办公、门卫及相关基础设施等,整个工程包括土建、给排水、电气、暖通、绿化、装饰、消防、防雷等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1.3 总投资: 约 156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65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5(含图审)日历天,施工工期 330 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大沙河智慧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全过程及工程保 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承包人必须执行现 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及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省外工程自停工之日起超过 90 天),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除外)。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 2019 年 01 月 01 日(含)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投标人 2019 年 01 月 01 日(含)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
③投标人 2019 年 01 月 01 日(含)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019 年 01 月 01 日(含)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019 年 01 月 01 日(含)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业绩;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019 年 01 月 01 日(含)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 时具备(如设计合同未体现项目负责人,相应提供合同备案表);提供工程业绩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3.3 投标人(施工单位)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3.4 投标人(设计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为 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机构”专栏,咨询电话: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0516-89203279、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3.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总承包单位。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1 日至 2022 年1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http://218.3.177.168/xzhynew/);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2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5.2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操作流程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ggzy.zwb.xz.gov.cn/xzwebnew/allwe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财诚发(徐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大沙河镇三分厂
联系人:陈杰俊
电 话: 15951946140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环球(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金龙湖创新谷2号楼5楼
联系人:王金英
电 话:18012000801


2022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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