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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越澜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一期

2021-10-25 来源: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招标

 

金越澜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一期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越澜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一期已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郑州茂秀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金越澜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一期;

2.2招标编号:21-GC-1604;项目编号:郑经建招字(2021)第022号 ;

2.3建设地点:郑州市经开区南三环以北、经南六路以南、第四大街以东,第五大街以西 ;

2.4招标规模:总建筑面积约65222.7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7072.75㎡,地下建筑面积约8150㎡。

2.5招标范围:为装配式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办理相关手续、试运行、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质保期保养、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等要素;

2.6计划工期:739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30日历天。从招标人确认的进场之日起计,最终以招标人根据具体项目情况予以确定。

2.7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不含临时),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和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投标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参加了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提供2021年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和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参加了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提供2021年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2)投标人必须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所有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显示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相关信息,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的相关材料截图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5)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3.4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8-2020年度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的牵头人需为施工企业。

(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23时59分前,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凭企业CA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进入“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目查询办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接在线办理:北京CA:http://help.bjca.cn/service.Html;新安CA: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88zyApply/index.Shtml;华测CA:http://map.hnca.com.cn/online/applyCommon/snggzy40.shtml;深圳CA:www.szca.com。企业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71-96596,技术支持咨询电话:交易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371-67188807,4009980000;信安CA电话:037196596,18637195406;华测CA电话:400-620-2211,13673963959;深圳CA电话:15538830100;北京CA电话:13598803773。(详见http://zzggzy.zhengzhou.gov.cn//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4.2 凡通过网上登记成功单位,请于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23时59分前可凭企业身份认证锁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zggzy.zhengzhou.gov.cn)在【交易文件下载】界面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费用收取: 0 元/份,

4.4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通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下载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安装后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投标,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10时00分(以最终招标文件上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开标地点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zggzy.zhe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

5.2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密钥。

5.4.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

说 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

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zzggzy.zhengzhou.gov.cn) 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

3.由于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签到,无需递交任何纸质资料或证明,无需交纳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中进行电子签到,开标时间到了之后就不能签到;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

6.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解密时间已到不可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

7.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5.5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CA密钥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6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公开发布。

6.2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茂秀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郑东新区东风路商鼎路交汇处文化产业大厦

联 系 人:段老师

联 系 电 话:0371-58632955

传真:0371-58632955

邮箱:无

招 标 代 理:博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九大街正商广场3号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1-55958768

传真:0371-55958768

邮箱:无

监督部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通讯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第八大街经开区管委会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86569809

传 真:0371-66781789

邮 箱:无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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