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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湖大道改扩建(关沮大道至清河路)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三次)

2021-08-02 来源:湖北荆州公共资源采购
长湖大道改扩建(关沮大道至清河路)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三次)(JZSJ-202107SZ-06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SJ-202107SZ-06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湖大道改扩建(关沮大道至清河路)项目已由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荆发改审批【2021】 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州市城发鑫盛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荆州市城发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荆州市沙市区关沮片区
建设规模: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南起关沮大道,北至清河路,全长1.489km。起止桩号K0+000-K1+489.281。城市主干路,红线宽 70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双向 10 车道(其中:主路双向 6 车道,辅道双向 4 车道)。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排水、电力、道路绿化、照明、交通工程及其它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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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资料、初步设计图纸完成长湖大道改扩建(关沮大道至清河路)项目建设范围约1.489公里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通信工程、电力管道工程、配套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为按招标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相关前期及报审报批工作等;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工作;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及相关报审报批工作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计划工期:3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8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现场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合同估算价:14249.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施工资质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不低于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甲级、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乙级资质。(2)投标人业绩要求:2016年 01 月 01 日至今承接过城市主干道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应载明相关内容,如未载明相关内容则视为无效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业绩为成员之一提供即可)。(3)财务要求:提供 2018 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要求无亏损。(4)项目经理要求:1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别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项目经理或具有类似项目设计经历的设计项目人员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注册并有合法的劳动社保关系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经理(包括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5)其他人员要求:①施工负责人要求:1名,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②设计负责人要求:1名,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③设计团队的专业负责人配置应完整,应包含道路、给排水、园林绿化专业且均具有中级职称;④施工承包管理团队人员配置应完整,至少应含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且按规定及专业配备专职;注: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均需为本单位职工,不得相互兼职(本项目项目经理满足响应条件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其他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提供人员证书、证明材料及投标人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2)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以下相关承诺书:①保证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不违法分包、不转包,一经发现则招标人可单方终止合同;②保证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中标人严格贯彻落实《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 号文),不因拖欠民工工资而产生纠纷;③投标人提供不更换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的承诺书,项目经理仅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约定的工期完成该项目的承诺书。(2)投标人的资质资格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有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因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8月03日至2021年08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2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通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荆州市城发鑫盛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
地址:
沙市区便河西路楚天明珠
邮编:
434000
邮编:
434000
联系人:
伍女士
联系人:
王元元
电话:
19972659557
电话:
1350725335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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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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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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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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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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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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