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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经十一路建设工程施工

2021-07-21 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宁区经十一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江宁区经十一路建设工程已由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 以江宁审批投字【2020】157号、【2021】49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南京市江宁区交通运输局、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以《关于江宁区经十一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南京市江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地铁集团、麒麟科创园按比例分担资金,招标人为南京市江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经十一路全线呈南北走向,北起规划捷运大道,南至银亿东城东门附近,本次实施范围起于沪宁高速公路以北约100米,向南延伸下穿沪蓉高速主线及其南北匝道,止于银亿东城东门与东南门之间,与现状银亿东城内部道路相交。路线长约569米,道路宽18~19.5米。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兼城市支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20公里/小时。项目包含沪蓉高速公路通往三桥、四桥的南匝道路改桥工程及保通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环境工程、绿化工程及高速公路匝道保通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

二、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拟划分为1个标段,即J11-SG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排水、桥梁、交通安全设施、照明、绿化、环境、保通、预留预埋等工程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2、计划工期

预计2021年8月15日至2022年7月31日,共计351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2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 独立法人 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国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4)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公路工程专业),且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5)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6)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投标阶段暂按2名配备。

(7)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有已完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

(8)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 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为A级(含暂定A)及以上。

(9)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四、投标预约及购买招标文件

本项目经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 以江宁审批投字【2020】157、【2021】49号 文批准实施。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进行申请预约, 并于2021年7月 2 2 日9:00至2021年7月 2 8 18:00前(北京时间,下同)完成申请预约程序,逾期将不予接受。

1、申请预约的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注册过程遇到问题可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咨询。

3、如在使用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时遇到任何技术问题,请直接致电025-69012863。

4、由于本次不接受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 企业资质、 人员情况、企业财务、业绩、在建等原始书面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因此尚未注册或需更新材料的请各投标人抓紧注册或更新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注册或更新。

5、根据省厅苏交建(2015)25号文件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6、预约结果以网上为准,投标人预约后应自行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

7、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如因无联系方式或通信不畅通,造成招、投标信息无法传递,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按上述预约程序预约成功的投标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 2021年7月 2 2 日9:00至2021年7月 2 8 日1 8:00 (上午9:00-1 2 0 0,下午13:30-18:00) 到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5楼A座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休息,购买之前请电话联系 025-83194237 ),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售价人民币1000元 /标段 ,售后不退。 招标人只接受预约成功且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9、各申请人自2018年10月1日起,南京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信用报告制度,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提供由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内的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投标单位需登录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http://njjtxypj.cn/)进行评级申请、合同上传、评级结果查询及评级申诉等操作。信用报告出具后经系统备案、审核通过方可使用。具体操作详见“相关下载”中的“名录库操作手册--受评单位”文件。咨询电话:025-83194267。

10、本项目招标人将设置投标控制价上限,投标控制价上限将在开标前15天予以公布。

五、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投标申请人自理。

六、投标与开标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 8 1 1 午1 4 : 3 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8 1 1 1 5 : 0 0。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为了疫情防控需要,防止人员交叉感染,现决定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递交至 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指定区域 本项目定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南京智能开标大厅(http://222.190.243.45/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进行公开开标。

各投标单位所派人员应 携带身份证,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个人健康码,每单位仅限1人,且所派人员符合疫情防控规定。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规定递交 人民币5万元/标段 的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yst.jiangsu.gov.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njggzy.nanjing.gov.cn)发布。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招 标 人:南京市江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宁区德邦路12号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86159973

代理单位:南京启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5楼A座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025-8319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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