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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幼儿园扩建工程设计项目

2021-07-13 来源:浙江师范大学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浙江师范大学幼儿园扩建工程设计项目 ,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浙江师范大学资产经营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 设计服务 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有关事项

2.1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投资为 3600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约 3000 万元。总建筑面积约为 5404 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 18 0 0 平方米。

2.2招标内容和范围:完成设计范围内的总平面设计、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参与各类验收、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跟踪等相关服务,以上设计均需根据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本工程具体设计和技术服务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2.3设计期限要求: 105 日历天【其中, 30 日历天内按招标人的意见,完善中标设计方案,直到通过;方案确认(或审批)通过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确认(或审批)后, 4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确认定稿】。

2.4建设地点: 浙师大幼儿园东侧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设计任务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 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 以上 资质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资格;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7法定代表人来开标的,需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来开标的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本单位在册人员证明【分别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3个月(2021年3月、4月和5月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如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退休人员(65 周岁之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退休证,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713 日至2021年 8120930 分前在线上发送报名资料至1024423699@qq.com邮箱,以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的时间为准;

获取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2)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社保缴纳凭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报名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4.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招标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前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收到澄清要求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8120930 分,地点为金华市宾虹西路251号6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和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zjnu.edu.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师范大学资产经营公司代理机构: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51号6楼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人:郑志浩

联系电话:0579-82282250 联系电话:13655895166

 

2021 年7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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