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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电象山君澜度假酒店新建项目EPC总承包

2021-07-02 来源: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

浙江广电象山君澜度假酒店新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公示

项目编号:Y3300000007000234004001

浙江广电象山君澜度假酒店新建项目 经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330225-61-03-817762 文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30325.09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23627.97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6697.12 平方米,总用地面积约874 28.00 平方米(约131.1亩),总投资约 3 亿 元,其中工程费用为 2.7391 亿 。建设地址位于 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影视大道11号中国海影城 ,计划于 202 2 年完成。项目业主为 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 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监督。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以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对本工程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承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但不仅限于):

1.设计:根据本次招标范围的初步设计方案完成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各专项设计,并完成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报建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人防、绿色建筑、充电桩系统、建筑泛光照明、幕墙、弱电、智能化、水处理系统(含泳池)、室外配套综合管线、市政道路、停车场区域及室外附属工程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咨询服务。本次设计范围不包含燃气工程设计、室内精装修施工图设计、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酒店红线范围内景观及景观照明施工图设计。

2.施工: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人防、绿色建筑、充电桩系统、建筑泛光照明、幕墙、弱电、智能化、水处理系统(含泳池水处理系统)、室外配套综合管线、市政道路、停车场区域及附属工程等所有工程及质保服务等内容。本次施工范围不包含燃气工程、室内精装修专项施工、绿化工程施工、酒店红线范围内景观及景观照明施工、开闭所内10KV高压配电设备安装、变配电工程设备安装,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中的施工界面说明。

3.采购:包括本工程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设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给水设备、消防设备、抗震支架、人防设施、电梯、暖通设备、水处理设备(含泳池水处理设备)、智能化系统设备等。本次设备采购不包括厨房设备、开闭所内10KV高压配电设备、变配电工程设备及接入10KV电缆、燃气工程设备。

4.项目管理服务:包括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包括发包人平行发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以及项目前期工作、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项目移交、保修服务等。

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

R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本工程牵头人应为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拟派;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合同段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 R 高级 专业技术职称 (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需为牵头单位人员);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三类人员”B证

2.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拟派);

3.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拟派);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当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1. 以施工资质投标的,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安全员不少于2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委派)。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81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前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R4.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 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可由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其中一个,但以上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6.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及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要求录入。

7.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及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8.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必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

9.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kb.zmctc.com,

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见面开标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条规定为准。(1)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原则上不得派代表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应全程参与不见面开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线下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相关证明、证书原件等。(2)开标期间,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进行相关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投标人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 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4)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5)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若投标单位数量少于 3 家,招标人公布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投标单位数量大于等于 3 家,进入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环节。(6)招标人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解密时间结束,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招标人公布已解密的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7)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或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解密投标文件,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相关信息。(8)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相应功能进行异议(点击“我有异议”按钮,并选择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招标人应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9)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 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确认完成后招标人公示开标结果。(10)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应符合《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附件 2《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电脑终端配置要求》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投标人应捉前阅读并熟悉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手册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登录界面下载、查看。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1 年 月 日至 2021 年 月 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未取得省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省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1 年 月 日16 时30分。招标人将于 2021 年 月 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 年 月 日 时 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3.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 http://kb.zmctc.com 。

4.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条件,提前充足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避免出现因上传时间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招标文件下载@

 

@补充文件下载@

 

招标人地址:

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影视大道11号中国海影城

联 系 人:

张幸、陈磊、徐乾洲(招标代理)、 (招标人) 胡工、韩工

联系电话:

13968029242、15258893430 (招标代理)、(招标人) 0574-89521210、0574-89523968

   

招标人:

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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