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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办公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1-05-20 来源:广州市公共资源建设招标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办公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补充公告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办公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 JG2021-1482) , 于2021年5月 11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现就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与修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如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原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招标公告部分

序号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1

招标公告第四大点

项目概况: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办公业务用房位于广州市仓边路28号(市中级人民法院旧址),本项目维修改造总建筑面积为27462.33㎡(包括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改造建筑面积11600㎡,办公用房装修安装改造建筑面积10157㎡,档案库房改造建筑面积5705.33㎡),新建室外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550㎡。维修改造内容包括屋面防水、外墙维修、结构补强、加装电梯,以及空调暖通主机设备更换、高低压配电设备的增容改造、室外停车场改造、新建室外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等。

项目概况: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办公业务用房位于广州市仓边路28号(市中级人民法院旧址),本项目维修改造总建筑面积为27462.33㎡(包括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改造建筑面积11600㎡,办公用房装修安装改造建筑面积10157㎡,档案库房改造建筑面积5705.33㎡),新建室外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550㎡。维修改造内容包括屋面防水、外墙维修、结构补强、加装电梯,以及空调暖通主机设备更换、高低压配电设备的增容改造、室外停车场改造、新建室外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等。本工程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

2

招标公告附件一《招标人声明》

详见原招标公告附件一《招标人声明》。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招标人声明》。

二、招标文件部分

序号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第二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修改

1

第1.3.2项“计划工期”

总工期:417日历天。(含勘察、设计、施工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1年5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 6月30日

总工期:417日历天。(含勘察、设计、施工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1年6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2年7月31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表5《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含资信部分)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

1

第3小点“各专业负责人资历”第(5)条

配备智能化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0.25分,同时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另加0.25分。

配备智能化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得0.25分,同时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另加0.25分。

2

第3点“项目团队(设计企业)”第3小点“各专业负责人资历”第(8)条

配备装修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装饰设计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得0.25分,本专业工作年限满10年另加0.25分。

配备装修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装饰 设计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得0.25分,本专业工作年限满10年另加0.25分。

3

第3点:“项目团队(设计企业)”注

设计负责人与专业负责人不可兼任。提供人员职称证、注册证复印件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人员注册须在本单位注册且需在有效期内,注册信息以相应注册执业中心官网公示的信息为准,须同时提供官网信息查询截图(注册造价工程师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信息为准)。同时提供上述人员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连续在本单位参保的参保证明复印件,设计负责获奖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奖项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设计负责人与专业负责人不可兼任。提供人员职称证、注册证复印件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人员注册须在本单位注册且需在有效期内,注册信息以相应注册执业中心官网公示的信息为准,须同时提供官网信息查询截图(注册造价工程师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信息为准)。同时提供上述人员 2021年4月 在本单位参保的参保证明复印件,设计负责获奖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奖项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4

备注5

施工企业工程获奖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企业业绩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投标单位须同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业绩信息网页打印页及相关上传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业绩证明与企业库内上传件不一致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企业库内上传件为准。

删除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办公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管理要求”修改

 

 

1

 

第二点“项目管理目标”第(五)进度目标:

本项目的总工期目标暂定:总工期417个日历天,自2020年5月10日正式动工,至2022年6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及移交,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开工令为准。

1.2021年7月完成干警活动中心、车管部(首层)和饭堂改警备办公室拆除工程。

2.2021年8月完成南附楼(五层)、综合保障中心用房(六层)、饭堂改警备办公室装修工程拆除工作。

3.2021年9月完成南附楼电梯基础施工,完成审判大楼(首至14层)拆除工作;2021年10月完成审判大楼(15至28层及天面层)拆除工作。

4.2021年8月完成干警活动中心、车管部(首层)和饭堂改警备办公室结构加固(设计配合完成出图并同步实施)。

5.2021年9月南附楼(结构加固),2021年12月完成加装电梯(暂按室内加装报建,如室外需增加60天报建时间)。

6.2022年1月完成审判大楼(首至14层)加固工作;2022年2月完成审判大楼(15至天面层)加固工作。

7.2022年2月完成南附楼、干警活动中心、车管部(首层)和饭堂改警备办公室室内装修。

8.2022年2月完成审判大楼(首至14层)室内装修;2022年3月完成审判大楼(15至天面层)室内外装修。

9. 2022年3月完成囚车车库和室外配套工程。

10. 2022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

本项目的总工期目标暂定:总工期417个日历天,自 2020年6月10日 正式动工,至 2022年7月31日 完成竣工验收及移交,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开工令为准。

1. 2021 年8月 完成干警活动中心、车管部(首层)和饭堂改警备办公室拆除工程。

2. 2021 年9月 完成南附楼(五层)、综合保障中心用房(六层)、饭堂改警备办公室装修工程拆除工作。

3. 2021 年10月 完成南附楼电梯基础施工,完成审判大楼(首至14层)拆除工作; 2021年11月 完成审判大楼(15至28层及天面层)拆除工作。

4. 2021 年9月 完成干警活动中心、车管部(首层)和饭堂改警备办公室结构加固(设计配合完成出图并同步实施)。

5. 2021 年10月 南附楼(结构加固),2022年1月完成加装电梯(暂按室内加装报建,如室外需增加60天报建时间)。

6. 2022 年2月 完成审判大楼(首至14层)加固工作;2022年3月完成审判大楼(15至天面层)加固工作。

7. 2022 年3月 完成南附楼、干警活动中心、车管部(首层)和饭堂改警备办公室室内装修。

8. 2022 年3月 完成审判大楼(首至14层)室内装修;2022年4月完成审判大楼(15至天面层)室内外装修。

9. 2022 年4月 完成囚车车库和室外配套工程。

10. 2022 年7月 完成竣工验收。

2

第四点“项目管理要求”第(二)进度管理要求“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办公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期计划表”:

详见原招标文件《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办公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期计划》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办公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期计划》

3

《施工管理部组成人员配备要求表》第12条“资料员”基本任职条件:

房屋建筑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5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各种办公软件的使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料员证书。

其中1人驻招标人现场办公,确保资料流转效率。

房屋建筑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5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各种办公软件的使用。具有 资料员证或上岗培训证

其中1人驻招标人现场办公,确保资料流转效率。

4

《施工管理部组成人员配备要求表》第15条“施工员”基本任职条件:

工程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资格证书。

工程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 施工员证或上岗培训证

5

《施工管理部组成人员配备要求表》注

上表人员均要求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即指在投标单位已连续购买6个月(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以上社保的在职人员(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核实中标人拟派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上表人员均要求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即指在投标单位已购买 1个月(2021年4月) 以上社保的在职人员(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核实中标人拟派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6

《设计人员组织管理要求》注

上表人员均要求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即指在投标单位已连续购买6个月(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以上社保的在职人员(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核实中标人拟派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上表人员均要求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即指在投标单位已购买 1个月(2021年4月) 以上社保的在职人员(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核实中标人拟派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三、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项目招标投标时间有变动,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五、招标文件以本公告发布网页的附件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招 标 单 位: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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