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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增城建鑫发展有限公司商住小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1-04-28 来源:广州市公共资源建设招标

 

 

 

广州增城建鑫发展有限公司商住小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2104-440118-04-01-725168) 批准,广州增城建鑫发展有限公司 现对 广州增城建鑫发展有限公司商住小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增城建鑫发展有限公司商住小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增城建鑫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020-32164289

招标代理机构: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小姐 联系电话: 020-3882584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荔新大道与广深大道交汇处 。

四、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 6648.39 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5812.27 平方米,代征市政道路及防护绿地面积 835.6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70500 平方米,总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大于 46502 平方米。住宅层数最高 层。项目建设内容及控制要求详见规划条件,其中回迁面积约 13000 平方米。考虑用地实际条件,经协商,可与北面地块共用消防车道。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安排住宅户型,综合协调商业和住宅的比例。 、本工程划分为 1个标段。

2 、招标内容:方案设计、规划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相关报建配合;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备案等。具体如下(最终以设计图纸及合同约定为准):

1. 设计部分

1.1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等。

(2)为完成项目内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需的所有设计工作(含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通风空调、强电、弱电智能化、消防、人防、防雷、环保、节能、绿色建筑、玻璃幕墙、钢结构和外供电等专业设计)。

(3)住宅(商品房、政府拆迁安置房)、公共部分、交楼标准、各类用房的精装修设计 , 其中公共部分包括大堂、公共走道、卫生间、电梯厅、消防走道和所有各类用房等部位,不包括销售用房(销售中心和非交楼标准样板房)的精装修设计,不包括商业的精装修设计 (包含这些部位通过验收所需的各专业设计)。

(4)建筑物周边的室外景观(含环境、绿化、园林小品、景观照明、公共广播等)、道路、综合管线等及与市政道路、市政管道的对接等工程。

(5)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和周边四至对接所需的室外广场、道路、停车场、河涌(如有)、隧道(如有)、箱涵(如有)、涵洞(如有)、通讯、交通设施和标识等工程。

(6)按承包人要求确保计容率建筑面积不高于 46502 平方米、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不高于6666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不高于 8.0、建筑限高不高于 150米、建筑密度不高于 60%、绿地率不低于 10%、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不超 22000平方米、建筑装配式建筑面积比率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 30%、政府拆迁安置房源配套住宅物业不小于 13412.5平方米(其中商业物业 3012.5平方米,住宅物业 10400平方米)。

1.2 设计内容:

(1)包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规划及其他专业报批所需的所有设计文件,文件格式和要求需符合主管部门要求);

(2)编制工程设计概算;

(3)项目全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

(4)竣工图编制 ( 文件格式和要求需符合主管部门的要求电子文件(*.dwg)等)。

1.3 设计其他服务

(1)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参加每周的工地例会)。

(2)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 , 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

(3)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

(4)在项目建设各阶段配合发包人取得主管部门各项批准、验收等工作。

(5)配合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的要求进行设计(如有)。

(6)配合发包人定期开展各类科研技新活动和 QC 活动、发明专利成果申报及技术配合类活动。

1.4 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和有关规范要求 .

2. 施工部分

(1)施工内容包括:基坑支护工程,土方工程,主体工程的建筑、结构、装配式建筑、室内装饰装修(不包括销售用房和非交楼标准精装修,商业的精装修,含该范围为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建筑幕墙、钢结构、给排水、电气(含智能化)、通风空调、通讯、消防、环保节能、泛光照明、园林绿化、景观及市政、污水处理、室内设备设施、白蚁防治、外供电、电梯、配电、发电机、道路、人防、绿色建筑标识等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2)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3)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项目总承包方负责项目规划、施工图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4)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 , 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 )、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临时排水接驳、临时用水接驳、临时用电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防雷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节能备案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 ,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5)协助做好项目迎检、开工仪式和封顶仪式等工作;

(6)组织、协调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配合完成城建档案移交工作。

(7)商务地块配合发包人首层、二层做销售场地围护、外排栅悬挑和做好销售防水、安全等临时防护工作,接临水临电,及销售广场的围护等配合工作。

(8)按承包人要求确保计容率建筑面积不高于 46502 平方米、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不高于6666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不高于 8.0、建筑限高不高于 150米、建筑密度不高于 60%、绿地率不低于 10%、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不超 22000平方米、建筑装配式建筑面积比率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 30%、政府拆迁安置房源配套住宅物业不小于 13412.5平方米(其中商业物业 3012.5平方米,住宅物业 10400平方米)。

(9)根据项目实际定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配合发包人、设计人员提供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和 QC 活动、发明专利成果所需的真实有效现场数据。

3 、建设总投资暂定为 92828万元。本次最高投标限价为 34897.08万元,包括建安工程费 31088.26万元、工程设计费 700万元、以建安工程费的 10%计取的预备费 3108.82万元。(暂定 10%,最终根据概算预备费率确定,且投标阶段不作竞争)。其中该项目投标时预备费不参与投标下浮,投标时按 3108.82万元填入,由招标人支配使用。

六、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1年 4280000 分至2021年 53110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1年 5310930 分至 2021年 5311000 分。

2. 开标时间: 2021年 5311000 分。

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4 、投标登记、接收投标文件、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1开标室(广州市增城区增城大道 2号 3幢 108 ),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企业 IC 卡编号)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 XXXX 公司(企业 IC卡编号)(成) XXXX公司(企业 IC卡编号) ],由联合体主办方按格式规定签字、盖章即可】;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登记,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由主办方出具;

(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按招标公告附件二格式)。

2.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 2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企业资质证书;

4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以主办方为准)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5.1 设计方: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建筑第一组(工程估值超过 3 亿元港元),或同时为建筑、结构、屋宇装备类别第一组的专业机构。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 [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 2007〕 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 2016) 261号)填写。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0 〕1号)确定。

5.2 、施工方: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0 〕334号)的内容,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0年 7月 1日至 2021年 12月 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1年 12月 31日,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6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

6.1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下同)的人员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6.2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6.3 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 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 [2016]22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0〕 33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19 〕50号),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7 、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9 、投标人业绩要求(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2018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 18000万元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或设计施工总承包的类似工程业绩。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网页信息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可不提交),其他证明材料无效。完成时间以业绩网页中竣工验收日期的信息为准,业绩金额以业绩网页中中标价的信息为准,若中标价没有显示金额的,以网页中合同价信息为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或设计施工总承包的类似工程业绩” 以业绩网页中“合同 -施工总承包内容-房建”为准。不提供网页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业绩网页信息为依据。

10 、投标人按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 按招标公告附件一格式 ) 。

11 、关于联合体投标:

11.1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2家单位(即一家施工单位、一家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 按招标公告附件二格式 )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11.2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单位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11.3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以主办方为准;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人员、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联合体中的合作方中出现一方或多方被禁入市场、吊销证照等行为的,须及时按有关规定另行选择替代方。

12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应在有效期内)。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 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等法定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 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N+2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增城建鑫发展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2164289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解放北路175号 7 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www.gzggzy.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其它

1 、本项目不设方案补偿。

2 、本项目的前期服务机构: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研编制单位)。

[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3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注意事项

3.1 投标人如违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管理的通知》(穗建规字〔 2016〕 3号)有关规定,如经查实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

3.2 中标人拟任本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本项目以外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情形除外),如经查实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

3.3 中标人拟任本工程安全员不得同时担任本项目以外的安全员(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情形除外),如经查实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

4 、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招标单位: 广州增城建鑫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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