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二期工程
(东西水岸——水景、景观桥及水闸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二期工程 已由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代码: 2020-440113-70-03-022005)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 广州越秀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现对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二期工程(东西水岸——水景、景观桥及水闸工程) 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二期工程(东西水岸——水景、景观桥及水闸工程)
二、招标单位: 广州越秀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钟工 联系电话: 020-66373939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袁工、罗工 联系电话: 15918733717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位于番禺区南村镇广州国际创新城南岸起步区,规划范围东至南村大道,南至兴业大道,西至市新路,北至南大干线。
四、项目概况: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项目二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 590000 平方米,地上508000平方米,地下 82000平方米,二期项目总投资暂定为 53.75亿元。本次招标内容属于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项目二期项目可研批复范围。东西水岸面积约 104,637㎡(其中水体覆盖面积 43,541㎡,河涌范围内剩余的亲水平台、河堤及护岸、岛屿、生态湿地等面积 61,096㎡的用地同时作为绿化工程)。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 、标段划分 : 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 、
3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64,302,410.00 元。
六、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1年4_月_ 15日至 2021年 5_月 7_日_ 10时 30分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1年 4 _月15_日_00时 00_分
截止时间: 2021年5_月 7 _日10_时30_分
3 、 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1年_5月_ 7日 10_时 15_分至 2021年_ 5月_ 7日_ 10时_ 3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5开标室。
4 、开标开始时间: 2021年5_月_ 7日_ 10时_ 3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5开标室。
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 、 投标人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 www.gzggzy.cn)《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网站发布。招标文件 一经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 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 (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 [2016]22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0〕 334号)的要求设置。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 218 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19〕 50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 2019〕 153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二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④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5 、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7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 网页截图 。
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资质 的单位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 2个,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以主办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1)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业绩、信誉等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在评标环节,其业绩、信誉、诚信综合评价分数等指标均按成员中最低者进行评审,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2)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工作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
10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必须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http://ggzy.gz.gov.cn/qyxxd1/index.jhtml )
11 、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 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3 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越秀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020-66618188
地址:广州市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 31 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本公告在各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8. 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标单位: 广州越秀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