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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开发区宿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EPC)

2021-04-06 来源:湖北荆州公共资源采购
荆州开发区宿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EPC)(JZSJ-202104FJ-020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SJ-202104FJ-02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荆州开发区宿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EPC)已由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荆开经发[2020]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州市荆开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荆州市荆开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荆州开发区沙岑路南、东方大道东
建设规模:荆州开发区宿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7052.62平方米,一期建设用地面积27709.26平方米,代征绿地用地面积9343.36平方米,一期总建筑面积为61914.08平方米,一期计容建筑面积为45992.37平方米,一期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5921.71平方米,主要开展便民商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套公寓及酒店等工程建设,并完成道路及停车场、给排水、消防设施、强弱电、水电气安装和绿化等配套工程建设。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荆州开发区宿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的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项目移交的全过程,包括项目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的控制以及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开工令为准
合同估算价:27658.40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该项目投标人施工资质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设计资质不低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或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生效日为准,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中详细页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业绩均可); (3)信誉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在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分包等方面,要求投标人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4)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该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房屋建筑工程类别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注册并有合法劳动社保关系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 ②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设计负责人: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证书; ④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 ⑤其他人员:设计团队的专业人员配置应完整,至少应含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各专业负责人均须具备注册证书、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承包管理团队人员配置应完整,至少应含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相应有效期内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人员要求为本单位职工,且提供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投标截止前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3.4.1相关承诺 (1)保证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不违法分包、不转包,一经发现则招标人可单方终止合同; (2)保证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中标人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文),不因拖欠民工工资而产生纠纷; (3)投标人提供不擅自更换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的承诺及经济处罚措施(不得低于投标报价的2%)的承诺; (4)为保障项目建设质量,招标人有权利根据项目建设实际对项目建设中的重要材料及设备自行采购,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采购指令。 3.4.2投标人的资质资格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因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提供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2018、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最新财务审计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4月03日至2021年04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2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荆州市荆开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荆州市江津路155号
地址:
荆州市北京西路307号
邮编:
434000
邮编:
434000
联系人:
黄工
联系人:
杨工
电话:
0716-8335539
电话:
1399761213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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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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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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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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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2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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