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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城九龙大道(知识大道—北区界段)路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2020-12-21 来源:广州市公共资源建设招标

 

 

知识城九龙大道(知识大道—北区界段)路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招标公告

 

 

 

 

 

 

 

 

招 标 单 位: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0年 12月

 


知识城九龙大道(知识大道—北区界段)路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 穗埔发改计〔2020〕42号文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现对 知识城九龙大道(知识大道 —北区界段)路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知识城九龙大道(知识大道 — 北区界段)路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项目代码: 2020-440112-44-01-035593

二、招标单位: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8211907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1363131180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20- 82181336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

四、项目概况: 知识城九龙大道(知识大道-北区界段)共 495 套路灯升级改造,将原有路灯更换为新型中华灯,其中12米 13x60W中华灯 160套、 12米 13x80W中华灯 165套、 15米 13x70W中华灯 90套、 15米 13x80W中华灯 80套。内容包括照明及其相关配套工程等。项目总投资 537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 4635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 、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规模: 知识城九龙大道(知识大道 - 北区界段)共495套路灯升级改造,将原有路灯更换为新型中华灯,其中 12米 13x60W中华灯 160套、 12米 13x80W中华灯 165套、 15米 13x70W中华灯 90套、 15米 13x80W中华灯 80套。内容包括照明及其相关配套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3、 最高投标限价 : 43771450.09元。详见招标人最终发出的《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投标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012190000 分至 202101081000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012190000 分;

截止时间: 202101081000 分。

3、开标开始时间: 202101081000 分。

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 投标人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6、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 1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 一经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专业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机电安装工程 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级的注册建造师 ; 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投标人在报名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注: ① 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和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具有 机电安装工程 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1 、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 )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12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则判定为无效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020- 82119078

地 址: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亿创街 1号人才大厦 31楼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 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

2. 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 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

4. 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5.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 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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