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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大动物模型研究中心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020-12-11 来源:广州市公共资源建设招标

广东省大动物模型研究中心 项目勘察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 粤发改投审 [2020]65 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现对 广东省大动物模型研究中心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广东省大动物模型研究中心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20-83620870 联系电话: 020-86679759/13433937614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 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风信路 11 号广东实验动物监测所围墙外紧邻的西北侧地块。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新建设1栋实验大楼,总建筑面积2500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 21180 平方米,层数为16层,主要功能区域包括普通级大动物房(猴、猪、犬、兔)、 SPF级小动物实验室、公共实验室、实验动物科普展览馆以及行政后勤保障;地下建筑面积约为 3822平方米,层数为 2层,主要功能区域包括配电房及空调冷水机组机房、纯水房、消防水池、停车场等,地上建筑总层高为 74.5米,地下总层高为 8米。

新建的实验室大楼与省动监所现有的通道连城一体,形成布局合理、高效运作的有机体;建设期间完成采购安装实验仪器设备有一批,主要包括质量控制与技术支撑、遗传与生殖毒性检测、动物实验室支撑与保障、临床检验、疾病机理研究与模型检测、毒性病例检测、药物代谢与动力检测等相关仪器设备。

本项目建设投资为24751.6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0256.79万元,安装工程费 4951.54 万元,设备购置费6700万元(设备购置 6700万元不包含在本次招标内容),其中费用 1983.21万元,预备费 859.58万元。(金额以可研批复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项目编号: JG2020-5980

2、标段划分: 本工程设 1 个标段。

3 、招标内容:

完成本项目详细勘察、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必要时组织开展设计调研、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专业工程深化设计、变更设计、施工阶段配合、试运行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完成、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3.1勘察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管线探测)和超前钻工作,以及对应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

3.2设计部分

3.2.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方案设计、编制方案估算书、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管线综合规划、根据项目设计工作需要开展必要的管线补充探测、初步设计及概算、基坑开挖及支护设计、编制基坑及其周边监测方案、施工图设计、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深化设计、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编制竣工图。提供各专业工程和分项工程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指标,满足招标需要。设计内容以经批准的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概算中所列的有关工程内容为准。项目初步设计深度需达到住建部《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 年版)》施工图设计深度的有关规定。

3.2.2主要的设计工作内容:

( 1 ) 负责总平面规划设计、竖向规划设计、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管线综合规划、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景观绿化、场地分期建设规划(幕墙、门窗深化设计、钢结构设计)等工作;负责空调及电梯深化图纸设计等工作; ) 代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相应的报建、报批工作; ) 根据委托人和设计任务书以及设计指引要求,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选型、编制项目概算; ) 负责项目施工阶段精装修、消防、水电煤气等的深化设计,并编制竣工图; ) 设备选型意见及推荐品牌参考清单,提供设备材料的技术要求;就本项目拟采用的机电设备、电子设备等的选型于初步设计开始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但不涉及专用设备; ) 编制方案设计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概算必须满足政府相关审核部门和招标人的编制要求,并全过程对概算评审论证的工作进行配合;设计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中的工程概算的准确性。概算应是依据初步设计中的工程量、主要材料及设备的量和价并按清单形式编制的,是客观、准确、可行的,并已包括依据中国、广东省、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性造价管理文件所规定的所有计费内容; ) 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 , 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概算审批,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等报批报建工作; ) 按用户需求提交项目设计模型、演示动画、特殊规格展示图纸等; )负责 本项目 BIM模型的建立和应用; ) 分包要求:本项目中(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应保证按规划及建筑功能要求、配套设施要求完成本工程造价中包含的全部项目的专业专项设计(如供水、排水、供电);限于专业资质问题不能进行的专项设计,报招标人同意后进行分包,专项分包设计费由设计人承担。专项分包施工图设计文件中,需设计人校核确认的部分由设计人及专项分包方人员进行会签并盖经授权的图纸审核专用章或公章; ) 派专人按照招标人图档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图档资料核对、整理和建档工作。相关工作包括且不限于设计各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 , 不含行政审批时间);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试验、运营调试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不含行政审批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 重要提示和风险提示: 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

3.3施工部分

(一)施工准备

(1)场地准备及建设单位临时设施:

①场地准备是指为达到工程开工条件进行施工场地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永久工程不包含的场地平整、建设场地余留的有碍于施工的设施、地上附着物等进行拆除,以及满足施工建设需要而供到场地界区未列入工程费用的接驳临时水、电、路、讯、气等。(俗称七通一平)。

②建设单位临时设施项目是指为满足施工建设管理需要,建设单位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摊销或建设期间租赁。

(2)负责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管线迁改工作。

(二)工程施工

(1) 负责完成 本项目 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 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完成工程保修并配合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等工作;

(2) 负责编制施工图预算。 需根据发包人审定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依据在专用条款中明确,预算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经审定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

( 3 ) 负责工程结算的编制工作。 配合招标人对结算的审核(工程结算的审核执行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结(决)算审核工作的通知》(粤财建〔 2017〕 120号)的规定) ; 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 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工程,报招标人同意后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

(5) 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 ,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 (或临时施工许可 )、报建手续、余泥排放证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 ,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6)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 7 ) 根据勘察设计结果实施地下工程; ) 在施工阶段的 BIM应用应按招标人合同中关于《施工阶段 BIM模型深化与应用工作要求》执行。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3.5.2 施工要求:合格,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争创省级或以上优秀工程质量奖。

按照国家最新颁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13)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

3.5.3 安全文明目标:

确保不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死亡人数为零,达到省级及项目所有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

3.5.4 本项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级为二星级。

3.6 BIM 工作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在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等全过程中运用 BIM技术,达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各参与方在同一多维建筑信息模型基础上的协同工作、数据共享、信息化管理以及数据更改可追溯的,同时能做到设计、生产、施工、设备供应、专业分包、项目管理等单位的无缝对接,实现项目全寿命周期内成本节约化。

六、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本项目总投资24751.67万元,省发改委拟安排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资金(基建投资及配套) 180 万元,广州再生医学与健康广东省实验室解决13000万元,其余 11571.67万元由省科技厅主管的专项资金中安排解决。

七、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接收投标文件、项目总负责人签到及开标时间:

1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0 年 12 月 10日至 2021 年 1 月 12 日 10 时 00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2、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1 年 1 月 12日 9时 00 分至 2021 年 1月 12 日 10时 00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 年 1月 12 日 10时 00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本项目截标的同时开标,其中投标文件施工部分和设计部分(暗标除外)同时开启。

5 、项目施工负责人签到时间:/年 /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6、开标时间(本项目截标的同时开标): 2021 年 1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7、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8、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指定开标室 ,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 投标人须凭以下资料办理投标登记手续:①投标登记申请表( 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格式详见招标附件四 );②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详见附件三) ; 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2. 投标担保:按 (2) 方式执行

(1)投标担保: \ 元,投标担保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并完成投标登记手续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担保须由主体单位基本户转出,投标担保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为准。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2) 投标担保: 本项目不缴纳投标担保金,投标人有招标文件第3.4.4点所约定情形的,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企业参加省属代建项目招投标活动一年。造成当次招标流标等严重后果的,列入黑名单,并暂停企业参加省属代建项目招投标活动二年。

3. 投标登记时将对 项目施工负责人进行锁定。 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未按第八条第 1 点要求递交资料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拟登记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 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失去投标机会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 (联合体各成员) 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 4.1、 4.2和 4.3点资质:

4.1 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 甲级 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甲级 (或以上)资质。

4. 2 工程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 甲 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甲 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 级资质,或 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4.3 施工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级或以上资质; 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 [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 [2016]226号 )执行。

② 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5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 注册建筑师 资格。

5.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施工负责人)为: 建筑工程 专业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施工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不包括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11 〕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为:具备工程类专业的高级或以上职称,年龄在 60 岁以下。

6 、 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均不为同一人。

7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 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 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档案)

8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 、关于联合体投标:

9.1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3 家单位 (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 组成的联合体 ,应以承接 (施工) 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 详见附件三) ,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2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 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9.3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施工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牵头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0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十条内容进行评审)。

11 、 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四《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注:(1)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合格条件第 7 项的诚信档案取自企业库内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 , 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2)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例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 资格后审 。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

十一、 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按附件一《 资格审查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 》中提交资料形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和其他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或上传件,审查其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十二、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 15772.54 万元,其中: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5370.03 万元;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46.11 万元(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180元 /米包干);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356.40 万元(含设计补偿金 35.64万元)。

1、 勘察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投标人自主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勘 察设计费的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总价包干,合同价不做调整;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不因设计工作量调整及工程造价的变化而变化,勘察设计费结算按合同约定。如结算价高于投标报价,按投标报价结算,且最高不超过项目批复概算的勘察设计费和竣工图编制费之和,结算由招标人审核,最终结算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基本建设工程结(决)算审核工作的通知》(粤财建 [2017]120 号)等相关规定办理。设计费已包含了后续项目变更的设计工作量,项目概算内产生的变更调整不再另行增加设计费。

2、 勘察费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概算批复的勘察费,且同时不得超过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的 15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的经甲方确认的合格工作量调整,但中标的综合单价不变。勘察设计费用中包含以下内容:①向建设主管部门购买测量控制点(不少于 3点,其中 1个点带高程坐标)的费用;②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合格证》测量放线册和验线册编制单位的委托及其费用,以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的《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的委托及相关手续的费用(若有);③绿建审查所需的各项检验检测费用;④用于项目的各类专家评审费用;⑤各类证照工本费、测量控制点购买费、土壤氡浓度检测费等;

4 、设计投标经济补偿:按 2 方式执行

( 1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设计费用等);

( 2 )设计投标经济补偿 35.64万 元,分配办法如下:

方案评审排序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第4名

第5名

投标经济补偿金额(万元)

14.256

7.128

7.128

3.564

3.564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 5 名,剩余的投标经济补偿费支付给中标人。

并列排名的原则:如出现并列名次的按一个名次计,后续名次空缺,例:如果第2名出现两个投标人并列,则下一名次的投标人排名第 4 名,如果第2名出现三个投标人并列,则下一名次的投标人排名第 5,依次类推。

并列排名的补偿原则:如出现并列名次的,该排名补偿费总额=出现排名并列名次的补偿金额 + 空缺名次的补偿金额,则n个并列排名投标人的各个补偿金额 =该排名补偿费总额 /n。

注:① 投标经济补偿费包括在投标人中标价中,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签订合同后向前五名未中标投标人的设计方案给予补偿。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作投标经济补偿。

②对出现废标情形的投标人,将不作投标经济补偿,该部分投标经济补偿费支付给中标人。

③ 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内容。

3. 施工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施工费的最高投标限价,最终结算价按投标人填写的下浮率包干。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自行设计方案编制投标报价。中标后,中标单位根据经审定的方案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并按国家、广东省、项目所在地以及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文件分别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必须预留不少于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5% 的费用作为暂列金额,最后报送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招标人结合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结果确定施工图预算,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按中标下浮率(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 =(最高投标限价 -中标价 )/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后的工程造价作为合同价(含暂列金额)。本项目施工费用实行施工图及其预算总价包干 ,预算总价包干即为施工图预算×( 1-中标下浮率)总价包干 。对于法律法规变化、招标人(即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和提前竣工,增加的价款可以从暂列金额中支出,超出暂列金额部分可以调整合同价款,最终结算价不得超出批复概算的工程费用。地下工程如需在概算批复前动工,应根据勘察及设计结果实行分项概算总价包干。

4. 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5.BIM 模型建立及应用费用,已分别包含在工程设计费、施工费投标报价中。

十四、工期

1 、总工期控制目标: 2022年 12月 31日前竣工验收并移交使用 ,其中项目施工期不超过 662个日历天。

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招标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 3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3 、设计工期:①方案设计: 15个日历天;②明确完善意见后对方案修改: 5个日历天;③初步设计(含概算): 35个日历天;④按照建设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评审专家意见对初步设计(含概算)修改完善: 5个日历天;⑤合同签订后 5 (根据前期部签报计算)个日历天完成项目概算报送;合同签订之后 25 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⑥按照施工图审查单位意见修改完善: 5个日历天。

4 、施工工期:项目概算批复后 120个日历天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项目施工期不超过 662个日历天。

5 、提交结算: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并按省财政评审的时限要求,完成项目工程结算工作。

6 、开工,从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

7 、设计工期时间表(由投标人根据设计工期控制总目标自行测算填写,并在投标时盖章提交)

十五、其他事项

1 、前期服务机构: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2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3 、 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相关办事指引。

4 、 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登记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5、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六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电话: 020-83620870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8 号奥园大厦11楼、12楼东翼

十七、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ggzy.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九、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暂停该企业参加省属代建项目招投标活动一年。造成当次招标流标等严重后果的,列入黑名单,并暂停企业参加省属代建项目招投标活动二年。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招标人: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20 年 12月 10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提交资料要求

 
 

1

投标登记申请表(不用装订,一式两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2

投标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3

列明牵头单位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4

企业诚信档案(联合体各方)

 

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5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施工部分

 

6

企业营业执照(施工单位)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上传件

 

7

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单位)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上传件

 

8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上传件

 

9

拟委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建造师或延续注册成功的临时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注册证书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上传件,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的复印件。

 

10

项目施工负责人持有项目施工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上传件,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11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上传件,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12

拟委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上传件或提供职称证扫描件

 

13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施工单位)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14

项目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施工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勘察设计部分

 

14

企业营业执照(勘察设计单位)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上传件

 

15

企业资质证书(勘察设计单位)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上传件

 

16

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证书

 

须提交书面资料

 

17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勘察、设计单位请自行删除第四、六、七、八、十条)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注: 1 、本表在编制投标时应附于投标文件内的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2、《投标登记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3、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应满足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

4 、 以上资料除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盖章,投标人申请人声明需联合体各方独自签字盖章外,其余资料可由联合体牵头方加盖公章即可。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 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 本次投标联合体单位除外,如为前期单位需提交前期成果 );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 2017 〕 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 2017 〕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 2017〕 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穗建筑〔 2018〕 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 2017 〕 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 2017 〕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 2017〕 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穗建筑〔 2018〕 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 2017 〕 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 2017 〕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 2017〕 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穗建筑〔 2018〕 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登记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登记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总负责人签字:

项目施工负责人签字:

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企业公章 )


附件三: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致: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项目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需对招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等进行盖章确认,如确发生本协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相关投标资料及后续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牵头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及工程保修等工作,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及设计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负责本项目的勘察及勘察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注:如有其他联合体成员可按联合体成员格式扩展。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四:《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暂停企业参加省属代建项目招投标活动一年,自 2020 年5月 29 日起计。)

 

 

序号

企业名称

1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佛山市吉盈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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