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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实验中学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

2020-12-08 来源:广州市公共资源建设招标

 

广州实验中学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 标 单 位: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广州实验中学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根据 穗埔发改计〔2018〕 53 号文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现对 广州实验中学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广州实验中学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

项目代码: 2018-440112-47-01-824819

二、招标单位: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20-82119078

代建单位: 广州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20-82980938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020-83842351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20-82112206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

四、项目概况: 新建广州实验中学,项目定位为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和广州市示范性高中,用地面积 103000 平方米(约154亩),总建筑面积为 18353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519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1625平方米。项目建成后设初中 30个班,学位 1500人;高中 60个班,学位 3000人。项目概算总投资 14.490亿,其中工程费用 12.154亿。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 、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 、招标内容及规模:

2.1 招标内容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各子系统的材料设备供应、施工、安装、配合相关专业的施工、调试、验收、技术资料提供和技术人员培训及保修等工作,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负责向相关部门办理报审报验工作、质监、检验检测机构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及备案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工程 实施过程中,建设业主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对工程范围和工程量进行适当调整

2.2 具体内容及要求包括 (但不只限于 )下列项目:

(1)本项目所有的智能化各子系统的全部设备材料的供应、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等。

(2)提供本项目所有的智能化各子系统的软件,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升级等技术服务与支持。

(3)中标人提供的各类软件必须为已授权的正版软件,所有软件均必须没有使用期限的相关限制,特别是各类系统应用软件;清单中没有列出的所有操作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冗余备份软硬件、各系统应用软件、接口软件、技术补丁、注册码和加密狗等实现招标和正常使用功能所必须的相关软硬件和数据,中标人必须在投标中全部予以考虑,施工中若招标人没有相关功能数量变更,则中标人须全部免费提供上述软件硬件,且必须保证上述软硬件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关责任。

(4)中标人在投标时已经仔细阅读招标相关技术文件,充分了解招标内容的各种功能,以及各系统内部,或各系统之间存在的各种定制软件的数量与内容,并在投标时报价中考虑相关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将无条件并免费完成清单中没有列出的各类第三方软件接口和定制功能开发,且无条件达到招标相关文件中所列明各项功能(含各种需要联动才能实现的功能)。

(5)中标人已经充分理解招标图纸,并已充分考虑各类通讯信号和供电的电源存在有效传输距离的技术因素和现场环境因素,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将无条件并免费提供、安装和调试完成清单中没有列出的各类信号或电源延长、放大和转换等相关设备,且无条件达到满足设备及系统正常使用的相关要求。

(6)负责施工图深化设计及竣工图编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7)本项目智能化系统设备的标识标记。

(8)负责智能化系统管线预留预埋工作,包括管线敷设、孔洞和壁坑的所有开凿、修复、封堵、线槽防火封堵等工作。

(9)负责本项目智能化系统的培训及维修保养。

( 10)协助完成本项目智能化相关系统的报建、报验及备案等相关工作。

( 11)本工程要求施工单位组建 BIM实施团队,配置项目 BIM实施所必需的软硬件,参与业主、监理或 BIM总协调方组织开展的相关 BIM培训或 BIM协调会议,负责本专业施工阶段 BIM技术应用及施工 BIM成果的提交,包含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 BIM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 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具体 BIM 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合同条款。

3、最高投标限价: 8747.18232 9 万元,最终按招标人最终发出的《招标控制价公布函》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 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 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0 年12月8日 0000 分至 2020 年12月28日 15时 00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0 年12月8日 0000 分;

截止时间: 2020 年 12月 28日 15时 00分。

3、开标开始时间: 2020 年12月 28日 15时 00分。

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 投标人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6、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 1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 一经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相应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机电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 [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 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建市 [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 建市 [2016]226 号 ) 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11 218 号),二级建造师执业 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 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根据《广州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19]50号),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具有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类的相关专业 ( 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机电等 ) 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1)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2 )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 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自 2015 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 工程造价等于或大于 3500万元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原建筑智能化施工专业承包工程))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 1 )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 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 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 未提供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完成时间以验收文件记录时间为准。 验收记录 或验收文件 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http://zfcj.gz.gov.cn/gzcc/jszxbszy/201907/405efd7dc43540c3a84f1b6a7569e370.shtml)

12、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 )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1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判定为无效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十三、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 30 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 ( 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020-82119078

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亿创街1号人才大厦31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广州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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