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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二期工程(第二批次)施工总承包

2020-11-05 来源:广州市公共资源建设招标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二期工程(第二批次) 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期: 202011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二期工程(第二批次)

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二期工程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代码: 2020-440113-70-03-022005)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 广州越秀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现对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二期工程(第二批次)施工总承包 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二期工程(第二批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广州越秀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钟工 联系电话: 020-66373807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20-87575800-811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位于番禺区南村镇广州国际创新城南岸起步区,规划范围东至南村大道,南至兴业大道,西至市新路,北至南大干线。

四、项目概况: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项目二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 590000 平方米,地上 平方米,地下 平方米,二期项目总投资暂定为 亿元。二期项目分两批次进行配建,其中第二批次总投资暂定 亿元。本次招标工程为二期项目第二批次,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二期项目第二批次施工工作(主要包括: 校医院、 学生宿舍、 饭堂、 学院楼、 教工餐厅、沿河小建筑及地块对应的地下室、酒店科创用地绿化工程、智慧车道预埋(科研实验用途)、泛光照明工程、非机动车停车区雨棚、二期机房制冷系统、智能信息化工程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项目二期项目整体) 等,含单体内的综合布线工程,不含河涌整治工程(河涌工程和桥梁工程))。以上建设规模及投资规模以经政府认可的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审批文件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 、标段划分: 二期项目第二批次工程划分为 1个标段。

2 、  招标内容 :

2.1 根据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图纸资料、智能信息化需求、品牌推荐表和工程管理要求,负责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二期工程(第二批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及合同结算、工程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实施场地范围内的临水临电、临时排水、燃气、发包人的驻地办公场所(临时板房、景观绿化等)等工程施工及报建验收等相关工作。涉及生活用房、办公用房、临水、临电、临时道路及出入口、施工场地等一切问题,需与二期项目第一批次承包人沟通的,由二期项目第二批次承包人自行负责协调事宜,相关费用须在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及总价中综合考虑 , 结算时不另行计取。

(2)负责施工范围内的现有建筑物的拆除及清理外运(含现场垃圾清理外运)、管线迁移、树木迁移、电缆迁移、场地平整等工作。

(3)负责用地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含高低压配电)、智能化(含有线电视、电信光纤、综合布线等)、通风、空调、消防、人防、基坑支护、户内和公共部分精装修、外立面装饰(含幕墙、门窗、擦窗机等)、防雷、电梯、卫生、环保、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临水临电、燃气、标识工程。并负责二期项目泛光照明,智慧车道预埋,二期机房制冷系统,酒店科创用地等用地绿化工程,非机动车停车区雨棚、智能信息化(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项目二期项目整体)等工程。

(4)协助发包人完成本批次的设计概算(施工图深度)报审工作,限额指标控制工作,负责工程实施部分的施工图预算、结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并负责送审、配合评审工作。

(5)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 ( 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临水临电、消防检测、水电气等专业报建报装、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卫生验收、永久排水许可证、防雷验收、分户验收、节能验收、质量验收、规划验收、永久用电用水验收、永久路口开设验收、燃气验收、制作安装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承包人积极利用自身技术力量,负责组织实施开工前施工场地的地形复测工作,包括与二期项目第一批次承包人交接的工作区域,复测等相关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及总价中综合考虑 ,结算时不另行计取。

(6)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监测工作,及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工作,现场需要配合工作的人材机投入,相关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及总价中综合考虑 , 结算时不另行计取。

(7)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安、保洁、防噪音、防扬尘及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负责设置卫生垃圾池和建筑垃圾外运工作;负责设置施工污水收集过滤系统,保证污水排放不得影响周边环境;配合发包人做好各项迎检和有关部门的考察调研工作;对场地进行清扫和布置(场地清理每周至少一遍),相关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及总价中综合考虑 , 结算时不另行计取 。受一期校区已交付投入使用原因,场地施工时间以及选用机具应按照限定要求执行,不作为索赔工期或者费用的依据。

(8)项目校区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围蔽施工及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移交前的保修维护工作,根据工期推进需求调整位置的费用,相关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及总价中综合考虑 , 结算时不另行计取。

(9)负责项目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的监测和保护,发生破坏和安全隐患需施工单位进行修复。

(10)组织本工程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包括结算资料整理汇总;本工程范围内工程资料正式移交给发包人、项目业主单位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及总价中综合考虑 , 结算时不另行计取。

(11)装配式建筑应用。 本批次学生宿舍共计约 6万平方米为国家 A级标准装配式建筑。 为构筑发包人精工体系 ,管理和预控工程质量,规避系统性工程质量风险,本项目严格执行 “样板引路 ”制度,各项施工材料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并封样,各分项工程(如 PC构件节点安装样板、铝模支架、钢筋绑扎、止水钢板焊接、内墙板安装工艺样板、砌体顶砌、砌体勾缝、构造柱钢筋绑扎、封模、抹灰、挂网、卫生间沉箱施工样板、屋面施工样板等一切与土建工程相关的工序)施工前必须制作工艺样板并得到发包人认可。如因未制作样板或未按样板施工导致大面积拆改,承包人需自行承担经济损失、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工期延误责任。

(13)按照发包人要求,建设并维护工程数字化平台管理系统 ( 数字化平台、第三方评估(实测实量)、工程巡检、现场实测实量数据及工序报验等资料上传手机APP),相关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及总价中综合考虑 ,结算时不另行计取。

(14)竣工图纸及竣工资料编制,承包人负责组织各项专业工程的验收及备案手续,包括规划验收、环境卫生验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人防验收、消防验收、供水通水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工程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广州市档案馆要求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专业验收相关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及总价中综合考虑 , 结算时不另行计取。

(15) 如承包人不具备项目中各专业部分的相应资质(主体工程和关键性工程除外),承包人应报发包人审批确认后依法将相关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

(16)承包人需完成本工程二次深化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幕墙、门窗、栏杆、停车场标识设施、电梯、钢结构、 PC装配式构件等,深化图纸深度需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及概预算编制要求,深化设计图纸须报发包人及设计单位审核确认。

( 17) 智能化信息化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各系统的深化设计(优化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安装、配合相关专业的施工、调试、验收、技术资料提供和技术人员培训及保修等工作),负责向相关部门办理报审报验工作、质监、检验检测机构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及备案。

2.2 本工程相关检测项目在办理相关委托手续时,须按当地政府和质监站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发包人名义委托相关检测项目等)执行。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检测未能通过,承包人承担重新检测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4 承包人对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等进行全面协调管理工作。

注:具体招标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3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1,235,036,719.83 元。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0115930 分至 202011301030 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01160000 分;截止时间: 202011301030 分。

3 、 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011301015 分至 202011301030 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2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

4 、开标开始时间: 20201130103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2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

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 、 投标人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专区→系统帮助→【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网站发布。招标文件 一经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或以上 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 [2016]226号 )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 、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7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 网页截图 。

8 、投标人自 20157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 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 。

注: 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技术指标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4)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

(5)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http://zfcj.gz.gov. c 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

12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 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 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

地址:广州市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 31 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本公告在各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 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20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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