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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白云校区学生宿舍一批(原规划共 11 栋)、第三食堂(原规划食堂-3)项目施工总承包

2020-09-08 来源:广州市公共资源建设招标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白云校区学生宿舍一批(原规划共11栋)、第三食堂(原规划食堂-3)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9-440111-83-03-031773、穗规划资源建证【 2020 】4444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必要资料,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白云校区学生宿舍一批(原规划共 11 栋)、第三食堂(原规划食堂-3)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 2019-440111-83-03-031773

二、招标单位: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联系人: 谭老师 联系电话: 020- 38265050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85530825-612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监管电话: 020-86210407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环镇西路155号

四、项目概况: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白云校区学生宿舍一批(原规划共11栋)、第三食堂项目总建筑面 69942.19 平方米,其中学生宿舍地上总建筑面积58418.85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 6449.18平方米),地上 6层,地下 1层,按 4人 /间的学生宿舍进行规划设计,估计提供 6100个学生床位; 1栋第三食堂(原规划食堂 -3),建筑面积 5074.16平方米, 2层。最大单体建筑面积(学生宿舍 B2) 17635.27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 8米,建筑物最高高度 25.9米,基坑最大深度(学生宿舍 B2) -6.6米。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白云校区学生宿舍一批(原规划共11栋)、第三食堂(原规划食堂 -3 )项目施工总承包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深基坑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含消防)、建筑排水(含排污)、建筑电气(含防雷)、智能建筑、雨蓬、节能工程、室外道路、管线综合平衡及外水、外电等项目工程及完成上述永久工程所需的附属临时工程项目施工。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 、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规模: (1)本项目房屋建筑工程中各项相关工程及相关配套等。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图纸范围内的土方、深基坑、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钢筋混凝土屋面、幕墙、钢结构屋面、室外市政工程、防水、建筑给水、排水、消防及暖通、电梯工程(含验收)、人防工程(含验收)、消防工程(含验收)建筑电气(不含永久用电,含高低压设备用房土建部分,不含设备安装部分,以低压柜下端出线为界面)、基础配套设施、防雷、绿色建筑、弱电智能化(不含弱电设备)、雨水回收、道路等工程(含附属配套及与周边道路衔接工程)。

(2)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工程量清单及承包合同约定为准。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承包范围和现场实际情况等,由承包人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按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措施项目费总价包干。包深化设计图纸、包施工、包工包料、包上下车、包材料管理、包施工期间段的抽排水、包设备、包运输费、包质量、包工期、包水电费、包人员住宿、包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辅助材料、机具设备、工具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包专家评审及专家论证费用)、包管理费、包措施费、包成品保护、包施工噪音排污费、包夜间施工费、包赶工费、包保险、包材料周转费、包材料转运费、包二次转运费、包垂直运输、包材料及设备堆放费、包人材机二次进出场费、包调试与测试、包试运行、包竣工验收通过、包材料和设备检验及试验、包培训、包现场总体组织和管理配合服务、包税费、包垃圾清运、包利润、包验收资料、包移交、包结算、包竣工图编制、包保修、包甲方分包工程的配合等一切与工程相关的费用及包全过程人材机涨跌风险。

(3)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本项目发包人直接发包(幕墙工程、机电总包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室内公共部分精装修工程、招商中心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燃气工程、永久用电工程、交通标识及划线工程、标识系统工程),或发包人与本招标工程中标单位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为发包人依法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设施提供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

(4) 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报建手续、施工占道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排污口规范化、噪音排放、水保验收、环保检测、环保验收、人防验收、防雷验收、消防验收、节能备案及验收、竣工验收备案 , 其费用按政府法律法规发包方与承包方各负各责。承包方需负责配合组织协调消防验收。

(5)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其他施工单位及周边影响项目开发进展的单位、公司和居民,包括且不限于:市和区住建管理部门、白云区江高镇及学校周边村、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消防部门、质安监、城管部门、交警、水务局、质量安全监督站、武广高铁管理部门、广清高速管理部门等。

3 、最高投标限价: 287050114.21 元。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六、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098 日至 2020929930 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0980000 分 ;截止时间: 2020929930 分 。

3、开标开始时间: 2020929930 分。

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 、 投标人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6 、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 5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 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 建市[2016]226 号) 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 218 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 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注:1、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2、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10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http://zfcj.gz.gov.cn/gzcc/jszxbszy/201907/405efd7dc43540c3a84f1b6a7569e370.s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判定为无效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3 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五、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异议受理电话: 020-38265050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招 标 人: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0年9月 8 日


附件一:

投标人 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白云校区学生宿舍一批(原规划共 11栋)、第三食堂(原规划食堂 -3)项目施工总承包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本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 2019〕 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 2018〕 14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 2017〕 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 2017〕 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 2017〕 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穗建筑〔 2018〕 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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