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州职业技术学院新建项目工程( EPC总承包)依法重新进行评审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投标单位:
根据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梅州职业技术学院新建项目工程( EPC 总承包)招投标活动重新启动等事项的告知书》告知内容,本项目(EPC总承包)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审结论无效。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将依法重新进行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招标文件和我单位 2020 年8月10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 《关于延长梅州职业技术学院新建项目工程 EPC总承包投标有效期的通知》要求,以 及相关规定,本项目投标 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 9 月 9日。
一、 投标担保未满足投标有效期的, 应以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方式重新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1.7.3规定的要求于 2020 年 8 月24日18:00 前提交 ;
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应 将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原件密封在一个不透明封袋中(封口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交,投标人应于 2020 年8月25日 14: 00至 17:30 提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新闻发布厅,由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负责收取(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 14718039703)。
二、各投标单位投标担保未满足投标有效期的,应按上述方式提交,否则视为自动弃标。
三、除上述的情况外,因招投标活动暂停造成的其他时效性超期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有效。
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020 年 8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