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项目动态/详细
null

岭南师范学院新校区(湖光校区)建设项目(首期)代建服务

2020-08-17 来源:广州市公共资源建设招标

 岭南师范学院新校区(湖光校区 ) 建设项目(首期)代建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岭南师范学院新校区(湖光校区)建设项目 ( 首期) 已由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湛发改社【2019】 671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岭南师范学院 ,建设资金 由省、市财政及岭南师范学院筹集解决 ,招标人为 岭南师范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 岭南师范学院新校区(湖光校区)建设项目 ( 首期)代建服务

2.1.2 工程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湛江教育基地,毗邻市委党校拟规划建设用地,东至乌石路,西至环湖路,南至教育四路,北至西环路。

2.1.3 工程建设规模 : 湖光校区总体规划面积 1560.79 亩(即1040532平方米),办学总规模控制在 18500人左右。首期占地 800亩( 533336平方米),办学规模 8000人左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室 23040平方米、实验实习用房 32160平方米、院系级教师办公用房 9840平方米、师生活动用房 2400平方米、后勤及附属用房 12560平方米、室内体育馆 3500平方米等,选择配置的项目有研究生校舍建筑面积补助 800平方米(实验研究用房),专职科研机构用房 1080平方米、继续教育用房 180平方米,以及室外体育场地等,并配套建设地下室 17500平方米、大门、道路广场、绿地、给排水管网等室外工程。

建设面积约为103060 平方米,投资额约为66300.44万元。

2.2 招标范围:

2.2.1 招标内容: 代建单位承担岭南师范学院湖光校区首期建设项目的前、中、后期手续办理及管理过程、设计、其他后续工作、三通一平、房屋建筑、安装及附属工程等建设管理工作;根据委托单位提出的项目投资控制、规模、标准、功能、质量、进度等要求,负责工作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移交使用前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即实施准备阶段、设计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验收和总结评价阶段的建设管理工作、相关税费缴纳、各类审计检查以及委托单位要求承办的其他工作。

2.2.2 代建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发的《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 [2016]504号)执行。暂定代建服务费为 664.66 万元,最终以湛江市财政局审定的为准。

2.2.3 项目建设工期计划:计划 2020年 9 月组织开工,力争2021年8月完成交付使用。

2,2,4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审计、评估和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管理工作,以及全部资料归档完成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设计(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监理(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工程造价咨询、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一项或多项资质,以上资质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3.3 拟承担本项目代建服务工作的机构和管理体系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并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高级项目管理师等执业资格中一项或多项;

②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③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工程管理人员各专业(建筑、结构、给排水、机电、装修专业人员)不得少于 1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④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 1人。

注:( 1)以上人员须提供资格证或职称证或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3.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使用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投标人须对上述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如违反上述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违规投标人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并追究违规投标人相关责任。)。

3.5 投标人( 2017、 2018、 2019 )年度均有盈利,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经营异常名录”中的记录名单内,须提供网页打印页并加盖公章。

3.7 投标人已按要求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须提供声明原件,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 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081500:00 时 (北京时间,下同 )。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 2020815 日至 2020819 日每天上午 9:30时至 11:30时,下午 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1 号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   ,逾期可不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款收据。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日。

投标登记并购买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来投标登记的,则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3)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4)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程管理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的资格证或职称证或注册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近 三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

( 5)投标人提供( 2017、 2018 、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 6)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表格可从 www.gzzb.gd.cn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一式两份) 。

注:投标登记资料一式一份,( 1)—( 5)项按顺序胶装成册,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所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的原件在投标登记时现场核查 ,如已实行电子证件的,可采用含二维码的网络打印证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代替。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须附上有关年检记录)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以上投标登记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复印件未提供原件核对或与原件不一致的,不接受投标登记。

4.3 投标登记并购买获取招标文件单位少于三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5 .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094900 分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5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 2楼)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gz.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gdzbtb.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岭南师范学院

地 址: 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

联 系 人:刘宇靖

电 话: 0759-318285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 1号广仁大厦 7楼

联 系 人:麦成龙

电 话: 18028805902

招标监督机构: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电话:0759-3588103

日 期: 2020 年8月15日

 

 

null
null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项目

同地区同项目性质项目

同地区推荐项目

同地区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