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项目动态/详细
null

梅州市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室内装饰及安装等工程(第二次)

2020-08-17 来源:广州市公共资源建设招标

梅州市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室内装饰及安装等工程(第二次)

招标公告

 

根据 梅市发改审函 [2015]7号和梅市发改审批函【 2017】 186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必要资料, 梅州市人民医院 现对 梅州市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室内装饰及安装等工程(第二次) 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梅州市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室内装饰及安装等工程(第二次)

项目代码: 2016-441402-83-01-804813

二、招标单位: 梅州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 温先生 联系电话: 0753-2131238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何工 联系电话: 020-37860558

三、建设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黄塘路63号

四、项目概况: 新住院大楼地上和地下室的室内装饰和安装等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2413.23m 2 ,建筑高度为 84.25 米,其中地上二十层、建筑面积约82360.40m 2 ,地下三层建筑面积约 20052.83m 2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2413.23m 2 ,建筑高度为 84.25 米,其中地上二十层、建筑面积约82360.40m 2 ,地下三层建筑面积约 20052.83m 2 。新住院大楼地上和地下室的室内装饰和安装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修、给排水、电气照明、通风空调等。不包括洁净区域、防护区域、特殊深化区域。(具体以招标清单、招标图纸、招标范围及界面说明为准);(具体以招标清单、招标图纸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 139656906.46元

六、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0815 日至 202097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08150000 分;

截止时间: 2020 年 9 月 70900 分。

3、开标开始时间: 2020970900 分。

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 、 投标人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 www.gzggzy.cn)《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 一经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精准施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采取若干暂行措施的通知》(梅市建函〔2020〕21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 信誉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有不良行为通报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9、 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

11 、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视为无效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3 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 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梅州市人民医院

异议受理电话: 0753-2131238

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黄塘路63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 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

2. 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 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

4. 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5.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 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梅州市人民医院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0815

 


附件一:

投标人 声明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除报价清单外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 3 )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4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 5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 8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 )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11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12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13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4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 15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6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17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9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20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两年内,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发生人员死亡的安全事故。

( 2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梅州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 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 2019〕 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 2018〕 14号)、《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粤建规范【 2018】 1号)、《梅州市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梅市人社规 [2019]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null
null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项目

同地区同项目性质项目

同地区推荐项目

同地区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