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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金融中心外环23号楼智能化工程施工

2020-07-16 来源: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招标

龙湖金融中心外环23号楼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RDWH-GK-ZB-0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湖金融中心外环23号楼智能化工程施工已由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金融岛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龙湖金融中心外环23号楼智能化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副CBD TC3-23地块。

2.3、项目规模:23号楼建筑面积约86468.8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8466.99㎡,地下建筑面积约28001.85㎡。

2.4、招标范围:龙湖金融中心外环23号楼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弱电智能化工程(不含停车管理系统设备)二次深化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供应、安装施工、成品保护、垃圾清运、检测、调试、试运行、技术服务和培训、相关手续的办理、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服务等。

2.5、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起 360日历天,其中二次深化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内完成(注:鉴于政府对大气、扬尘管控已成为历年常态,本工期已综合考虑此因素,故由于政府对各级大气、扬尘管控导致的工期延误不视为不可抗力因素,由此导致的工期延长不作调整。本工期包括所有准备工作、申请有关批文、证件等所需时间。投标人承诺的工期少于招标人要求的工期时,以其承诺的工期为准,并在合同中明确,视同其已在投标报价中考虑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同时投标单位需要提供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总包单位整体工程取得“中州杯”(省优质工程)。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拟派项目经理在整个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并提供不更换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并出具2019年01月至今(不少于连续12个月)在本(分)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3.5、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3份,每份合同单项合同额 800万元及以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 ;

拟派项目经理2017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1份,每份合同单项合同额 800万元及以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项目经理业绩须体现项目经理名字,项目经理变更的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

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重复。

3.6、财务状况:①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②提供2019年(1月至12月份)的完税证明;

3.7、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需提供承诺书);②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8、单位总经理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的不同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9、类似项目指:指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办公楼等)或商业建筑(如商场、公寓、金融建筑等)或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或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或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或城市综合体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领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1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sggzy.com)”,点击“交易主体登陆”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文件下载,并按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所含格式(*.ZZ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0371-67188807、4009980000。

4.2、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371-96596。

4.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无法在现场交纳招标文件费,故文件费的收取方式如下:投标人应缴纳招标文件费,费用为500元/份,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采用从公司账户转账方式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 。

收款单位: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广发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银行账号:889851601000545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s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机位):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六楼A区第六开标室。

5.3、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版。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递交任何纸质资料或证明,无需交纳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5、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说明:1、投标人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远程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郑州版)”、“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郑州版)”,远程开标必须登录远程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金融岛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汇处东400米楷林IFC B座19层

联系人:秦女士

电话:0371-5511 698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04房间)

联系人:刘先生、耿女士

电话:0371-6117 1679

电子邮箱:ZB6777@126.COM

监督部门:郑州市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

电话:0371-67179595

传真:0371-67179831

邮箱:无

通讯地址:郑东新区熊耳河路与才高街交叉口东龙大厦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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