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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刑场建设项目

2020-07-09 来源:四川建设网招标公告

第一卷 招标公告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刑场建设项目暂估价(电梯)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刑场建设项目暂估价(电梯)招标已由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巴发改审【2012】046号、巴发改审【2014】4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巴中市华兴建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经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巴发改审【2012】046号、巴发改审【2014】4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改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发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巴中市兴文经济开发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电梯采购6台。

2.3供货期:45日历天(含安装、调试到验收合格)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电梯设备采购、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缺陷处理、维修及后期服务等。

2.5标段划分:电梯采购及安装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电梯采购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所投标品牌电梯制造企业或具有制造企业授权的唯一代理商。(1).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格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格;投标人为非生产制造商的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B级资格,改造维修(电梯)B级以上资格(含B级)。注:电梯设备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在同一设备包中参与投标资质;近3年至少有1个电梯设备的采购供应及安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电梯采购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0年7月14日23时59分,通过《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招标人不得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7月30 日 09时00分,地点为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红星路70号巴中市市民之家4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巴中市华兴建筑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镇草坝街190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898166888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发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北龛四组还房小区二号楼一单元二楼

联系人: 鲜先生

电话: 0827-7896789

传真: 0827-7896789

2020年6月

相关资料下载: 巴中市法院电梯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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