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项目动态/详细
null

粤海湾区中心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2020-07-08 来源:广州市公共资源建设招标

粤海湾区中心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 穗南开审批项目 [2019]16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 广州南沙粤海地产有限公司 现对 粤海湾区中心项目二期工程 施工进行施工 总承包 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粤海湾区中心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 2019-440115-70-03-050238

二、招标单位: 广州南沙粤海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20-84688557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钟铭、彭智杰 联系电话: 02083541713 83548078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南沙粤海地产有限公司

监管电话: 0755-25811919

三、建设地点: 广州南沙区灵山岛尖灵南路、飞沙路地段。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基地规划总用地面积 15950 ㎡,总建筑面积为 133098 ㎡,建筑最大高度 149.5米,最大单跨跨度 16.5米。项目分为南北两个地块,分别为 C2-24-07(1)地块及 C2-24-07(3)地块,其中 C2-24-07(1)地块 6947平方米, C2-24-07(3)地块 7518平方米。两地块中间为市政路穿过。地下室由两个地块及其中间的市政路连成整体开发,地下室 2层。地上设两栋塔楼及公共连廊, A栋 18层, B栋 33层,建筑主要功能为办公、商业。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 、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2.1 招标内容及规模 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包括技术需求书)、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及说明,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 )土建部分含土石方工程、主体结构、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人防工程(含人防门及设备)、粗装修工程、防水工程、车库地面工程 , 横九路部分市政道路及市政管道等;

2 )机电部分含所有机电工程的预留、预埋,防雷、室外给排水等 . 各专业图纸深化后的预留、预埋由各专业单位自行负责处理。

3 )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本项目发包人直接发包(幕墙工程、机电总包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室内公共部分精装修工程、招商中心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燃气工程、永久用电工程、交通标识及划线工程、标识系统工程),或发包人与本招标工程中标单位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为发包人依法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设施提供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

4) 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报建手续、施工占道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排污口规范化、噪音排放、水保验收、环保检测、环保验收、人防验收、防雷验收、节能备案及验收、竣工验收备案 , 其费用按政府法律法规发包方与承包方各负各责。承包方需负责配合协调消防验收。

5 )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其他施工单位及周边影响项目开发进展的单位、公司和居民,包括且不限于: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明珠湾管理局、建设中心、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消防部门、质安监、城管部门、建管、交警、地铁、地保办、水务局、质量安全监督站等。

6 )发包人认为本工程由承包人完成而更有利于项目建设的其他工作。

2.2 最高投标限价: 286310732.31 元。

六、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外商独资)。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 递交及开标时间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 2020 年 79 日~ 713 日每日上午 9:3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6:00 (北京时间)持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 333 号,下同) 29 号窗口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 1000 元 / 套 ) 。

2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副本、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③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④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单独提交)。

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0729830 分至 2020729930 分。

3 、开标时间: 2020729930 分。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不予受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 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 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 [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 建市 [2016]226 号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 2018 〕 7 号)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 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7 、 投标人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价不少于 15000 万元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

( 1 )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 2 )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8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3 日。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三、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纸质版本,投标人按 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南沙粤海地产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20-84688557

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翠瑜街 13 号彩汇中心 705

招标人廉政举报电话: 0755-25811919

招标人廉政举报邮箱: yhzd-lzjb@gdland.cn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zggzy.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六、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 GZZB2018-3 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七、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 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将被拒绝三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

1. 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 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 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 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 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8. 履约评估不合格的。

 

 

广州南沙粤海地产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078

null
null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项目

同地区同项目性质项目

同地区推荐项目

同地区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