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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大队执勤楼装修改造工程

2020-03-30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大队执勤楼装修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的委托,现对其“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大队执勤楼装修改造工程 ”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大队执勤楼装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ZJZCFS-(2020)商字第0033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镇财采【2020】-03-代0014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一)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大队执勤楼内部装饰、水电安装和智能化等的改造。

(二)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17.48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见附件。

三、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提供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2、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提供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 1名。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4月9日9:30 ;

(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4月9日10:0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四楼会议室(镇江市九华山路17号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内)。

注:(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仅允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1人至开标现场,须提前准备并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物品。

(2)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阶段人员防疫检查严格,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电梯停用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五、磋商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磋商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因新冠疫情期间管控要求,本项目仅接受邮箱报名,请将领取文件所需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 zjhxztb@163.com 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磋商文件。

本套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根据苏财购{2020}19号文件要求,请各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承诺函等相关证明材料,可免收磋商文件费用,若因资料提供不齐全引起的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地点: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3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内勤经理及报名联系人:严莹;联系电话:13914555697,0511-88083481;

项目经理及标书答疑联系人:郭春燕 联系电话:18673505075。

登记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详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部门(分散)采购公告)

(1)营业执照(或执业证书、法人证书)(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报名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六、采购人联系事项

采购人: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 镇江市九华山路17号

联系人: 许钧博 联系电话:13815485888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八、磋商保证金要求

1、本次磋商收取保证金。供应商在磋商时,需交纳人民币 28598 元(人民币贰万捌仟伍佰玖拾捌元整)的磋商保证金给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磋商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否则磋商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收款单位: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镇江润州支行

帐 号:9902000523782134

2、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精神,中小微企业凭中小微企业承诺函等相关证明材料可免交磋商保证金。

九、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十、现场查勘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十一、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苏财购【2020】19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采购代理机构: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0 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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