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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理工学院首期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0-01-16 来源:广州市公共资源建设招标

 

揭阳理工学院首期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 公告

 

 

 

 

 

 

 

 

 

 

 

 

 

 

招 标 人:揭阳市粤东新城城市建设局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 间: 2020年 1月

 

 

揭阳理工学院首期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 揭市发改社 [2019]1327 号文 批准,并且本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揭阳市粤东新城城市建设局 现对 揭阳理工学院首期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揭阳理工学院首期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揭阳市粤东新城城市建设局

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0663-8186813

地址: 揭阳市惠来县南环二路南侧与庆平路东侧交界处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袁工 联系电话: 020-87575800转 811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西塔7楼

招标监督机构: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0663-8291670

三、 建设地点: 揭阳市粤东新城

四、项目概况: 揭阳理工学院首期建筑面积约 217630 平方米,包括公共教学楼、院系教学实验用房、图书馆、行政办公用房、室内体育用房、院系及教师办公用房、学生宿舍、食堂、教师公寓、后勤及附属用房、专职研究机构用房、学术交流中心、师生活动中心及创新用房等,最大单体建筑面积大于 3 万平方米。本次招标包括还包括立项范围内的城市道路(主干道)、照明等市政公用工程及其他工程。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包括 首期建筑面积约 217630 平方米及立项范围内所有配套的室外工程。

2、招标内容: 根据发包人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和工程管理要求,负责揭阳理工学院首期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方案设计完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及合同结算、工程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 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

(1)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修建性规划编制、方案设计完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规划验收电子报批文件、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 BIM 技术运用、负责竣工图纸及竣工通编制等。

(2)其他设计相关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概算文件编制,规划报批等。

2.2 工程施工

(1)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既有建构筑物拆除(含高压管线迁改)、 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施工测量、建筑主体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永久边坡支护(包括排洪渠)与土石方工程、人防工程、防水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含通讯网络、信号覆盖、光纤、有线电视、门禁对讲系统、电梯五方对讲、车辆出入口管理、视频监控系统等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含外电接入工程)、室内外给排水工程(含永久用水工程)、道路工程、暖通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含柴油发电机及环保工程)、永久用电工程、电梯工程、燃气工程、 交通标线、标识、 园林绿化工程(含园建工程)、围墙、零星工程等。

(2)负责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并配合送审及评审工作;

(3)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

(4)其他施工工作。

(5)BIM技术运用,包括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及后续物业管理阶段 BIM 技术运用。

2.3 根据招标人、设计任务书、技术需求书等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

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3 最高投标限价: 1268215644.24元。

六、资金来源: 由省政府教育资金补助和市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七、招标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公告发布、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0116 日至 2020120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 2020116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 2020120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6:00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 46 号窗口。

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登记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信息,由联合体各方盖章)方能进行登记(注: 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填写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在册人员。投标人应保证上述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项目中被锁定。否则,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招标文件费 500 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

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八、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2280930 分,地点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6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担保5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各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 工程勘察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 ]甲级资质。

4.2 工程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以下(1)、( 2)项设计资质:

(1)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2)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3 工程施工资质:同时具备以下( 1)、( 2)项施工资质:

(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说明: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 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 [2016]226号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 2018 〕 7 号) 等文件执行。

5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 设计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设计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2 施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为 建筑工程 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 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 、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接建筑工程施工方)自2015年 1 月 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 30000 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 (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8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 、关于联合体投标:

9.1 允许联合体投标, 但只接受最多由 5 家单位 组成的联合体 ,以具有建筑工程相应设计资质的一家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9.2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 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9.3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施工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9.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5 施工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均出自联合体施工方。

10 、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 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十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

十二、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

十三、投标方案经济补偿: 无。

十四、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揭阳市粤东新城城市建设局

电话:0663-8186813

地址:揭阳市惠来县南环二路南侧与庆平路东侧交界处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www.gdzbtb.gov.cn/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六、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3、有关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前期咨询服务单位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汕头分院、广东建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研编制单位);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汕头分院、广州筑鼎建筑与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揭阳理工学院规划设计方案、

揭阳理工学院首期工程概念性方案)。

(注:前期咨询服务单位的成果文件在招标文件发出时一并发给各投标人)

5、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十七、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招标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 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 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 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 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 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 标人:揭阳市粤东新城城市建设局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20 年1月16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 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揭阳理工学院首期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报价、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参与本市行政区域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九、我单位(含联合体成员)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 3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4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5 )被责令停业的;

( 6 )被暂停或取消在揭阳市行政区域投标资格的;

( 7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8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9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10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11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十、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联合体各方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揭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参考格式)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各方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拟投标段工程名称 )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 为联合体主办方。

2 、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满足勘察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分工 。

② (满足建筑工程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分工 。

③ (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分工 。

④ (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分工 。

⑤ (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分工 。

 

5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总额为中标总价的 10%。具体按合同要求。

6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如有)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注:非联合体投标人,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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