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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迁建项目

2020-01-06 来源:湖北襄樊市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文理学院迁建项目(二次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襄发改社会[2019]32号文、襄采计备[2019]XM0941号批准,本项目招标人(采购人)为襄阳市教育局,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合作模式

2.1 项目概况及范围

本项目位于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乡),建筑面积约60万平方米,本项目划分为两个部分:

A部分为EPC模式,投资金额约259856.3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3690.58万元,预备费23278.61万元,设计费(含B部分设计费)为2887.16万元。

B部分为PPP模式,投资金额为固定值44425.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不低于43236.6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不高于1188.79万元。

中标人(中标社会资本,以下等同)负责A和B两部分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批和审查,以及A和B部分的施工建设。本项目且须满足《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襄政办函〔2019〕19号)文件要求。

2.2 合作模式

A部分由中标人与襄阳市教育局共同签订《工程总承包EPC合同》;B部分由中标人与襄阳市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由襄阳市教育局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不拥有项目资产,只在运营期拥有PPP实施方案规定运营范围的运营权及收益权。

2.3 A部分工期:设计周期5个月,施工工期24个月;

2.4 B部分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2.5 B部分合作期限:合作期限14.5年,其中建设期1.5年,与A部分同步竣工;运营期13年,从开始运营日起至PPP合作期限届满之日止。

2.6本项目质量目标:设计成果文件符合国家规范、地方及行业标准,施工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创建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申请人应同时具备: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3)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注册并登记企业及建造师(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信息。

3.1.3申请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

(1)施工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提供施工项目经理如中标将只负责本项目的承诺书,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施工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2)设计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含施工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的注册类执(职)业资格证书均须注册在本单位(如为联合体,则应注册在承担相应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且必须为该单位正式员工。

3.2财务要求

3.2.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2.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自有资金及有效的银行授信额度之和不低于4.4亿【银行授信应由国有商业银行业务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出具(不含授信意向书)】。

3.3申请人业绩要求

3.3.1投资业绩:近五年(自2015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2日止),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一项投资规模4.4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PPP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时间或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3.3.2施工业绩:近五年(自2015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2日止)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完成过至少一项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或合同金额10亿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3.3设计业绩:近五年(自2015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2日止)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接过至少一项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或工程投资额10亿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以中标通知书时间或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3.3.4 投资业绩及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所承担的项目,则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必须是所提交业绩的联合体牵头人,否则此业绩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

3.4.1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自2017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2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4.2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认定时间以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询系统”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3.4.3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及其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具体认定时间以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4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4.5 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3.4.6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自2017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2日止)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申请人提供书面承诺,如未提供书面承诺或经查证申请人近三年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情形的,按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3.5其他要求

3.5.1本次资格预审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4家,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和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

(2)联合体资格应满足既能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B部分PPP项目,同时具备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相应条件。

(3)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成员需明确承诺对B部分PPP项目履行实质性出资义务。

3.5.2 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或将被视为无效申请的情形。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网(http://jyzx.xiangyang.gov.cn,下同)上招投标交易系统(简称市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并取得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企业(诚信)库入库操作规程》。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 年1月4日 9:00 至 2020 年1月28日 8:00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所投标段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插入CA数字证书完成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2月 3 日11时 00分,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号开标室(高新区汉江北路16号六楼)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襄阳市人民政府网站、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阳市教育局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10-3505672

招标代理单位:东风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襄阳市东风汽车大道11号

联系电话 :0710-3397001

联 系 人 :杨先生、林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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