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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省儿童医院)儿科医疗科技楼建设工程

2019-12-25 来源:广州市公共资源建设招标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省儿童医院)儿科医疗科技楼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省儿童医院)儿科医疗科技楼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   已由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以粤发改社会函[2019]2751号(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8-440113-83-01-814953-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建设单位自筹1.32亿元,省级卫生计生专项统筹安排1亿元,其余2.93亿元由省财政安排解决(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25%:19%:56% ,招标人为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省儿童医院)儿科医疗科技楼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2.2  工程位置:广州番禺区镇南大路北侧(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番禺院区用地范围内)。

2.3  工程范围:新建一栋儿科医疗科技楼,总建筑面积79520平方米,包括门(急)诊用房9000 平方米,医技科室13500平方米,住院部用房19500平方米,保障系统用房4000平方米,行政管理用房2000平方米,院内生活用房2000平方米,儿童医疗保健研究用房700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为22520平方米。设计总病床为500张,停车位563个。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79520平方米。具体详见项目建议书。

2.4  规划用地文件:/

2.5  项目批准文件:粤发改社会函[2019]2751号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8-440113-83-01-814953-3)

2.6  资金来源: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1.32亿元,省级卫生计生专项统筹安排1亿元,其余2.93亿元由省财政安排解决。

2.7  投资总额:人民币52499.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43878.64万元;

2.8  招标内容: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地下管线探测)和超前钻工作(如有),以及对应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

勘察设计单位中标后应及时开展地下管线探测工作,根据图纸和现场情况探明地下管线和地下建构筑物分布,为编制勘察大纲和地质详勘进场作业提供参考意见。地下管线探测工作内容包括:

(1)包括但不限于查明项目用地范围内排水管、供水管、消防管道、电缆线、通信线、燃气等地下管线的分布情况,以及探明雨水和污水接入井的位置和标高,编制场地地下管线成果图等相关工作。

(2)若项目用地范围内有市城规院地下管线记录,则需提供市城规院综合地下管线图纸质版和电子光盘各一套,且地下管线探测单位探测成果需叠加在市城规院综合地下管线图上,并予以区分。

(3)根据修规方案,将建筑物平面转折点用界钉固定标注在现场场地内,并将建筑物平面叠加在探测成果平面图中。

(4)地下管线探测面积包干工程量10000平方米,具体位置和范围由可研编制单位与勘察单位商定。

(5)地下管线探测实施前,地下管线探测方案应经甲方和可研编制单位审核同意。

2完成本项目可研报告范围内各专业报建报批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报建工作,各相关专业的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基坑开挖及支护)及施工图预算编制、专业工程深化设计、竣工图审查、绿色建筑设计、对专项设备设施的设计配合、变更设计、施工阶段配合等,设计内容以经批准的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概算中所列的有关工程内容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根据项目报建需要完成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省儿童医院)院区工程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和管线综合规划,本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报建技术文件,以及人防、消防、环评、卫生防疫、航空、防雷、地铁设施保护等专业报建技术文件的编制工作,报建技术文件包括各专业管理部门要求的纸质版文件和电子报建文件,并符合其有关规定和要求;

(2)新建主体建筑(含地下室)、附属设施的设计方案、方案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包括建筑、结构、医疗工艺、装饰装修(含声学、专业照明、色彩设计、环境艺术、软装配饰等)、给排水、通风空调、园林绿化、标识系统、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机房工程、环保工程、泛光照明、消防、防雷、电梯、基坑支护、人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智能车库、停车智能系统、管线迁移、医用气体及对讲系统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的专业和专项设计。

(3)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建筑物周边的市政设施工程、园林景观(含园林绿化、景观照明)、标识系统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管线综合等。

(4)建筑节能与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节能、环保、绿色建筑、海绵城市、BIM等专项工程设计,项目设计全过程须应用BIM技术。

(5) 造价文件编制服务:按照限额设计要求,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方案设计估算、初步设计概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并按照甲方移交的设备与信息化建设内容概算文件,汇总形成项目整体概算文件并配合完成报审工作,协助甲方取得发展改革部门的批复意见。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选型比选的投资分析、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造价变化分析、协助竣工图审核等。

(6) 技术配合工作:甲方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竣工验收及概算清理、专题研究等;配合设计审查(概念方案审查、设计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相关配套设计服务(包括不限于修详通、报建通、竣工通)等项目全过程的设计服务。

(7) 报建配合工作:配合甲方和使用单位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规划、人防、消防、环评、卫生防疫、航空、防雷、地铁设施保护等专业的报建和验收手续及相关协调工作。报建和验收手续所需的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由乙方自行负责(除前期已取得的有关批准资料外),并应根据报建和验收主管部门的意见对有关申报资料进行修改和补充,甲方配合乙方完善有关资料。

(8) 设计配合工作包括临水(临时外水)、临电(临时外电)、施工总平面等设计工作。

(9)现场服务:现场指导与监督、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及时处理现场设计问题。

(10)用于材料、设备、施工等招标内容的技术文件编制;

(11)协助提供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及监测等咨询工作的招标要求(包括技术要求及清单、预算)等;

(12)工程概预算编制服务。根据审核完成的初步设计方案做好工程概算编制工作,概算的编制采用清单模式。

(13)基坑支护方案:由乙方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制定详细的基坑支护方案及其他相关设计工作。

(14)整个设计过程运用BIM建筑信息模型,运用BIM检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的错、漏、碰、缺,利用BIM技术进行管线综合平衡设计,出具基于BIM技术导出的施工图预算,要求实现项目参与各方在同一平台上项目信息数据共享,在BIM中插入、提取、更新和修改信息,确保各方协同作业,建立运营维护模型,指导实际运行、维护管理工作。BIM模型成果文件需上传到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BIM协同管理平台上,且BIM技术要求必须达到《省属代建项目设计阶段BIM应用管理指引》的要求,BIM完成情况纳入合同履约诚信考核。

各阶段设计文件深度要求必须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各专业还应该满足各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或规定的要求。

2.9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 1143.44 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029.1 万元(含投标经济补偿);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14.34  万元(勘察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150  元/米,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详勘、超前钻、地下管线探测、剪切波速试验、抽水试验、设备人员进退场、水电、人员交通住宿、安全文明等工作)。

    结算单价按合同中标单价(应不超过招标时公布的各单项限价(如果有)或以经建设主管部门审定的工程概(预)算中相应的勘察费的各项目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在合同实施期间实际完成的经甲方确认的合格工作量结算。勘察费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110%。

    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初步设计及概算经发包人和使用单位确认,并通过省有关主管审批部门批准后,承包人应及时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及报审工作。发包人有权组织专家或第三方审查单位对全过程的设计成果进行审查,承包人应积极配合。

注:1、招标控制价总价包含

(1)向建设主管部门购买测量控制点(不少于3点,其中1个点带高程坐标)的费用;

(2)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合格证》测量放线册和验线册的费用,以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的安全评价等手续(若有)的费用;

(3)绿建审查所需的各项(包括但不限于土壤氡、噪声等检测等项目)检验检测费用;

(4)用于项目前期与设计有关的各类专家评审费用;

    (5)各类证照工本费。

    2、工程勘察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工程勘察全费用综合单价投标价不得高于 150 元/米,(工程量按在合同实施期间实际完成的经甲方确认的合格工作量结算),由投标单位自行报价,最终结算以省财政厅审定金额为准。另勘探布孔图及钻孔进深应满足设计提出的技术要求,并报发包方核准。初勘测未完成的,不得进行详勘。

 

3.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分配办法如下:

方案评审排序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第4名

第5名

投标经济补偿金额

(人民币,万元)

50

25

16

6

6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5,剩余的投标经济补偿费支付给中标人,。

[注释]

①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方案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招标人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期间一并公布本项目方案设计最终排序前5名的单位(不足5名的按实际数量公布)。招标人(或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得投标经济补偿的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领取补偿。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作投标经济补偿。

②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投标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③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出现废标情形的投标人,将不作投标经济补偿。

并列排名的原则:如出现并列名次的按一个名次计,后续名次空缺,例:如果第2名出现两个投标人并列,则下一名次的投标人排名第4名,如果第2名出现三个投标人并列,则下一名次的投标人排名第5,依次类推。

并列排名的补偿原则:如出现并列名次的,该排名补偿费总额=出现排名并列名次的补偿金额+空缺名次的补偿金额,则n个并列排名投标人的各个补偿金额=该排名补偿费总额/n。例:第2名出现两个投标人并列,则第2名的补偿费总额为 25 + 16 = 41 万元,两个投标人的各个补偿金额为 41 /2= 20.5  万元。

 如第5名出现并列排名,则该排名补偿费总额为  6 万元,n个并列排名第5名的投标人的各个补偿金额= 6 万元/n。

 

5.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

    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9年12 25 日至2020年2 3 10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发布页面自行下载电子版,不再单独发放纸质版

 

6.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6.1(A)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年2 3 900 分。截止时间:2020年2 3 10 00 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1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2楼)。

  6.2开标时间:2020年23 10 00 分。

    6.3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1)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联合体的需提交)。

       注: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上述资料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6.4  (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5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合同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3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6.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7. 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8.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项目建议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5 有关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钟工

电话:020-83620804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8号奥园大厦11

8.7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

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8.8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8.9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8.10  工作目标和工期:

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的工期和工作目标包括:

8.10.1  投资控制目标: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全过程实行限额设计,在包含完整批复初步设计概算全部建设内容的前提下,必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投资额度和要求严格控制,实行投资控制,严格控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变更,确保工程概、预算不突破投资目标。

8.10.2  质量控制目标:满足国家关于医院建筑工程及地下车库的规范标准的要求及设计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条文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按照国家最新颁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配合施工单位,按施工图纸(含变更后)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8.10.3  服务期控制目标:

      (1)勘察工期(含外业和内业,出正式版勘察报告):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后不超过  50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工期:

1)方案设计:50日历天;

2)明确完善意见后对方案修改:20日历天;

3)初步设计(含概算):50日历天;

4)按照建设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评审专家意见对初步设计(含概算)修改完善:20日历天;

5)施工图设计:50日历天;

6)按照施工图审查单位意见修改完善:20日历天;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章):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授权代表:钟工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8号奥园大厦1119房

邮政编码:510632

电话:020-83620804

传真:020-83620804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章):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胡工、何工

地址: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0号二楼

邮政编码:510060

电话:020-83851835

传真:020-83851835

电子邮箱: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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