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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一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019-12-09 来源:广州市公共资源建设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 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 广州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 从化区温泉镇和江埔街交界处九里步果场

1.2.3工程范围:本项目场馆建设总建筑面积7400平方米,包括室内综合训练馆 3200 平方米,国防教育展馆4200平方米。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发改[2019]688号

1.2.6 资金来源: 市基本建设统筹资金

1.2.7 投资总额:约人民币 7881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人民币 6557 万元。

1.2.8 招标内容: 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可研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

(1)工程勘察工作:岩土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超前钻(如有)工作。

(2)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概况、项目现状、地下管线、周边市政条件、报批报建工作进展、勘察设计工作进展、建设工作界面、勘察设计工作计划、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等内容,前期摸查报告需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视为完成。

(3)设计方案报审工作 ( 含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工作):在编制设计方案过程中,根据业主需求对实际功能布局进行深化优化,在现行政策规定下完成设计方案审查并同步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设计方案审查范围包括总平面及竖向规划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景观绿化、建筑平立面、环境节能保护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4)设计主要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审核。包括但不限于 : 总平面规划、建筑、结构、人防、消防、给排水、电气、建筑智能化系统、暖通、电梯、标识导引系统、防雷、环保工程、幕墙工程(如有)、室外市政、园林工程、市政道路、市政管线、管线综合平衡、设备选型意见等。

(5)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必须按照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开展设计工作提交绿色建筑设计专题报告(包括本项目采用绿色二星以上标准进行设计的论证报告及造价分析),确保达到业主要求的星级标准设计,设计费中包含本项目绿色建筑申报过程中所有费用,同时编制实施保障措施。

 

( 6)其他工作:

1 )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估算、概算及设计变更、预算(含变更预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含场地平整、管线迁移、临设搭建等)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细化设计过程的投资控制工作要求,包括分解、落实、反馈各阶段、各专业技术经济指标、限额设计量化指标;

2 )技术配合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

3 )报建配合工作:立项(含可研)范围内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等的所有用地、规划、建筑、技术、管线、专项等各类报建配合、协调工作等。

4 )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中标人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招标人的设计评审、招标人组织的专业人士的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注:上述招标内容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 月,竣工日期为 //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

[ 注释 ]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 注释 ]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 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3.8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以下( 1 )、( 2 )项 注释 ]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 号)、《建设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 [2007]202 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 [2001]22 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 [2001]178 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 2007 〕 86 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 2 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以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 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 ,拟担任本工程项

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1.4.6 信誉要求: 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

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1.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5.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 2019年 12 月 7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0年 1 月 6 日 10时 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5.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含本日): 2019年 12 月 7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0年 1 月 6 日 10时 00分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

1.5.3 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 :2020年 1 月6 日 09时 00分至 2020年 1 月 6 日 10时 00分 ,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4 号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1.5.4 开标时间: 2020年 1月6 日 10时 00 ,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4 号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

1.5.5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时提供资料: 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 www.gzggzy.cn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

1.5.6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5.7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 集合地点: 投标人自行考察

 

1.7 费用

 

1.7.1 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 286.7183 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98.3783 元;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元 米),设计方案报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万元。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未中标单位投标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投标经济补偿。 10 万元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方案评审排序

2

3

4

5

6

投标经济补偿金额(人民币,万元)

4

2

2

1

1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 注释 投标 经济补偿不包括在投标人中标价中,由招标人直接支付。招标人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期间一并公布本项目方案设计最终排序前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详见合同约定。

1.8.2 勘察工期: 详见合同约定。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 由招标人提供 。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s.google.com 选择 satellite (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登记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 赵工

电话: 020-22905684

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星运路 1 号

1.9.7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9.8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

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9.9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 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星运路1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2905684

1.10.4 传真号码: /

1.10.5 电子邮箱: /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水荫直街西六巷 7 号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020-37607917

1.11.4 传真号码: 020-37608713

1.11.5电子邮箱: gzjlzb@126.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0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4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12.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2.5 网址: http:// 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0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 3楼

1.13.3 电话号码: 020-28866213

1.13.4 传真号码: 020-28866203

1.13.5 网址: http:// www.gzzbb.gz.cn

附件一: 《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的企业名单》

 

 

 

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1

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2

广州金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

广州市裕建工程有限公司

4

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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