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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芯设计大厦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

2019-12-05 来源:广州市公共资源建设招标

 

高芯设计大厦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 标 单 位: 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9年 12月


高芯设计大厦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 公开招标方式, 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 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 高芯设计大厦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

1.2.2 工程位置: 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黄边村 AB2901072 地块

1.2.3 工程范围: 高芯设计大厦项目用地面积 6436 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14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为 20480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约 2.8万平方米 ,建筑限高≤ 50m),商业建筑面积与商务建筑面积比例为 2:8 。建设规模最终以建设管理部门和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1.2.4 规划用地文件: 穗规划资源业务函 [2019]1574

1.2.5 项目批准文件: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2019-440111-70-03-051143

1.2.6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33811.5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为人民币 10463.43 万元;

1.2.8 招标内容: 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勘察设计合同),主要包括:

(1)工程勘察工作: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超前钻(如有)) , 工程物探、土壤氡浓度检测、噪音检测、工程测量(IV等水准测量)等。

(2)工程设计工作:编制修建性规划、管线综合规划、初步设计(含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设计概算、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配合、编制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建及验收配合工作。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装配式 PC 构件深化)、给排水、通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化、防雷、消防、节能、人防、室内设计、外立面及幕墙(含泛光照明)、基坑支护及降排水、市政给排水、市政道路、园林景观、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环保、防疫、永久用水电、燃气、通讯、水利(如有)、停车划线、标识标牌及广告显示屏、土方平衡、水土保持、临时施工用水电等设计。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202 月,竣工日期为 20222,如施工期有所调整的,设计单位必须无偿配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广州市设计院

[ 注释 ]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 注释 ]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 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3.8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 1)( 2)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具备第( 1)项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双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 [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 [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 [2001]178号)和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 2007〕 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 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 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 高级工程师或 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 工程师。

1.4.7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 符合招标文件附件 3 的要求。

1.4.8 信誉要求: 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未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注释] 招标人可以对申请人的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况予以评审。

 

1.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5.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19 年 12 月 5 日 00时 00分至 2020年 1 月 6 日 10 时 3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1.5.2 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

2020 年 1 月 6 日 09 时 30 分至 2020年 1 月 6 日 10 时 30 分

1.5.3 开标时间: 2020年 1月 6 日 10 时 30

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1.5.4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 www.gzggzy.cn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本表单独提交,不需要密封)。

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5.5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登记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 集合地点: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7 费用

 

1.7.1 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 249 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0万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229 万元。

1.7.2 本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在不降低设计任务书中的主要设计指标(如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等)的前提下,确保工程设计概算不超过工程投资估算总额。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 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本工程不设补偿费,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3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2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7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30%。

1.8.2 勘察工期: 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15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 30% 。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 由投标人自行 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 10 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统一 购买 后分发给投标人 。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s.google.com 选择 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登记 及购买招标文件 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伍工

电话: 020-36487351

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 17 号3楼

1.9.7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9.8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

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9.9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 )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 )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 )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 )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 )其他(有则添加,无则删除)。

 

1.10 招标人

1.10.1名称: 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10.2邮政编码、地址: 510405、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17号 3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36487351

1.10.4 传真号码: /

1.10.5电子邮箱: /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名称: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11.2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大院后座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6673560

1.11.4 传真号码: 020-86687589

1.11.5 电子邮箱: GDSJLZB@163.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2.2邮政编码、地址: 510630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 4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 28866076

1.12.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2.5网址: http:// 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1.13.2邮政编码、地址: 510405、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 23号二楼
1.13.3电话号码: 020-86210407
1.13.4传真号码: /
1.13.5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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