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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九江中学综合教学楼工程(扩建)项目

2019-11-22 来源: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招标

南海区九江中学综合教学楼工程(扩建)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中学综合教学楼工程(扩建)项目 已由佛山市南海区九江中学以 南发改资(2019) 90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全过程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船栏街100号,九江中学南侧地块。

2.2项目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暂定总投资约7617.61万元。

2.2.1本工程项目新建1栋5层高的综合教学楼裙楼和1栋3层高的图文中心楼(注:前述所说的5层及3层都不包括地下及架空层,两栋楼都架空),项目设有地下停车场。项目基底占地面积3334.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996.57平方米,其中包括综合教学楼建筑面积9628.90平方米、图文中心建筑面积4225.20平方米、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5342.47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2.3服务周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且完成竣工结算审核止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本项目于2021年3月31日前需完成联合验收,设备进场。每延期一天扣罚1000元/天,不设上限。不动产证需在验收后2年内办理完毕。

2.4本工程共1个标段,本工程工作内容、规模和工程总投资额:本项目为南海区九江中学综合教学楼工程(扩建)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报规报建、方案设计(含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及初步设计、施工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及全过程项目管理等工作;同时,须按《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相关精神执行,完成相关工作内容;

2.4.1管理咨询工作内容: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且完成竣工结算审核之日止,按甲方相关授权,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协助进行设计管理,主导办理项目的报规报建,发承包管理,全过程造价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管理、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算、保修期满为止的全过程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完成项目开工前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协助完成施工图审图备案(不包含审图)。负责合同管理,按照所签订的各种合同组织工程建设,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关系。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的管理,对各施工工序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管。编制项目实施用款计划、建设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批。负责档案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组织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竣工档案并移交甲方;完成项目前期所需报告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节能评估报告及评审、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含交通分析)及评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评审、水土保持方案及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工作)。

2.4.2工程勘察设计:本项目工程勘察、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以及绿色建筑工程咨询。包含:工程勘察(含管线勘察)、土壤氡浓度检测、绿建咨询及设计、海绵城市咨询及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室内外装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景观园林绿化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并确保上述设计图纸满足施工图深度要求,按时保质按量完成;还需对上述方案图纸、初步设计图纸的后续实施过程(包含报建、图纸深化、施工图设计及整个施工过程)进行跟进和技术支持。

2.4.3工程监理: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项目的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4.4造价咨询服务:以成本造价为主线对整个项目的控制管理,包括总投资估算及总体控制;设计阶段造价控制;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对比、优化及管理;设计优化过程的造价分析对比;设计变更方案对比;概算编制、预算编制;动态管理施工图预算;结算审核;工程变更签证控制管理;材料价格管理;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格调研;资金计划管理;进度款审核;协助处理索赔及反索赔并审核其造价;工程造价纠纷管理等;

2.4.5工程招标代理:编制本工程建设、设计及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并按当地要求进行送审备案、组织标前会议、开标、评标、定标等,协助签订合同,完成招标过程中相应的工作内容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事项。

2.5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现行工程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3.2.1资质要求: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联合体各方总数应不超过三家。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3.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2.2.7分包工程应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如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与招标人签订的本合同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承包人如本身已具备相应资质的,资质对应的工作不得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3.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3.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投标人需持有“监理类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考评结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监理单位需持有“监理类企业”的诚信档案,造价单位需持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诚信档案,设计单位需持有“设计类企业”诚信档案)。

3.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注册于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证书)

3.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3.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3.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海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间: 20191122900 分起至 2019112817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3招标人提供已备案招标文件(PDF、WORD版本各一份),若有不一致以PDF格式已备案招标文件为准。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提交9.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9年12月13日24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9年12月18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8日9时30分。

6.1.2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8日9时30分。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6.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发布的为准。

8.异议与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9.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9.5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2008室

邮 编:528200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高志坤

联 系 人:陈耀全、马宝山

电 话:0757-86502622

电 话:0757-83781682

传 真:0757-86502622

传 真:0757-8378168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cyjg888@126.com

2019年11月20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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