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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

2019-11-14 来源:广东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建设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 已由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2018] 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上级拨款及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 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人防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海丰县附城镇海丽大道东侧、仁荣中学南侧;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彭湃纪念医院新院区拟建设成为一座有950床的大型综合三甲医院,院区座落于海丽大道东侧,仁荣中学南侧。总占地面积6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1670平方米及康复活动区、广场道路、绿化、围墙大门、供电、通信、给排水、消防安全等配套。在总建筑面积中:门诊医技部(门诊、急诊、医技、中心手术室、单列用房等)面积86877平方米。其中:地上7层48558平方米、地下2层38319平方米;住院部两栋77923平方米。其中:地上各17层及联系空间49810平方米、地下两层28113平方米;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171407.24平方米,建设门诊医技部、住院楼A栋,投资59409.25万元,本次招标建安投资范围包括:一期地下室人防门窗工程、人防电气工程及相关措施工程等;

2.3计划总工期:510个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5 本工程招标最高限价为:8281050.16元

3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2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在职人员,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 (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 、登记材料:

4.1凡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到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县消防大队后面)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时间为2019年11 月4日至2019年11 月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时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企业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需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委托人应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③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原件。④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B证)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以及其身份证复印件。⑤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人员中应具有施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合同造价管理、相关机电或电气专业的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和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原件。⑦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带齐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在登记规定时间内须亲临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登记窗口作出投标承诺,进行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登记时提供投标承诺书原件。

以上人员的证书工作单位名称(除专业技术职称及身份证外)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登记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自行增加封面(封面上注明申请人名称及地址、单位电话、联系人、手提电话),原件核查(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除外),同时提供各人劳动合同原件及登记前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备查。登记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或法律法规限制禁止投标行为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或中标资格。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登记资料进行符合性核查,登记资料经核查合格后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开标及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6.1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19年11月26 日13时30 分至14时 00 分止,提交到 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坡段南侧海丰消防大队后面)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时间为2019 年11月26 日 14 时 00 分,开标地点在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县消防大队后面)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 联系人:江南 联系电话:1392931853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18688840284

2019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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