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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西江新城东片区学校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第二次)

2019-11-07 来源:广东佛山市高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招标

高明区西江新城东片区学校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高明区西江新城东片区学校建设工程 已由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明发改资【2019】4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中学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西江新城东片区明国路以北、西江大道以南,万科美的西江悦以东、沿江路以西。

2.2 项目建设规模:建设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共设置54个班(小学36个班,初中18个班),可提供2520个学位,其中,小学1620个,初中900个,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50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6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为26514.42万元。建设内容包括:

(1)1栋7层的宿舍楼、4栋5层的教学楼和1栋5层的综合楼。

(2)相关配套设施,包括校门、围墙、升旗台、400米环形塑胶跑道、足球场、篮球场、游泳池等。

2.3 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和初步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和地质勘察报告(含电子文件,文字采用doc格式,表格采用xls格式,图纸采用dwg非加密格式)及工程概算(含软件套价文件非加密格式);其中提交方案设计的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

(2)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并协助业主办理向各主管部门报批手续,直到取得各主管部门批复,提交相应的勘察及初步设计文件。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范围、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范围为高明区西江新城东片区学校建设工程所有建设内容相关的工程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测量(含管线测量、建筑工程测量、地形测量等)、地质钻探、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含室内、室外装饰)、人防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安装工程、电气工程(含变配电、照明等)、绿化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含临时交通组织)、暖通工程、绿色建筑、智能化设计、综合管线工程等的初步设计,以及土壤中氡浓度测量报告和交通影响评价意见书的编制等。最终的设计成果须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版)各专业的设计深度规定,且须满足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审批要求。本项目需采用限额设计,项目总概算控制价不得超过26514.42万元。本次勘察设计招标采用费率报价,收费费率最高限价为:100%,且勘察设计费封顶价为人民币336.65万元。

2.5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2.6 质量要求:

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勘察和设计资质: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总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名,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委派)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师 注册证书。

4.4.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法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4.7.1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独立或以联合体成员完成过30000㎡或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1项及以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 报名时间: 2019117900 分起至 201911131700 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6 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即2019年 1122 日17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的牵头人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 1 12 7930

7.1.2 开标时间:2019年 1 12 79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中学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百乐街13号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东华路70号3楼

邮编:528500

邮编:528500

联系人:仇俊航

联系人:康明妍

电话:0757-88289923

电话:0757-88630279

传真:/

传真:0757-8362266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gdzcgmzb@126.com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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