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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人民法院观音(工业园)人民法庭建设项目

2019-11-05 来源:湖北荆州省级招标(采购)

郧西县人民法院观音(工业园)人民法庭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DP-YX-2019039

一、招标条件

郧西县人民法院观音(工业园)人民法庭建设项目已由“西发改审批【2019】2号文”及“鄂采计【2019】-2796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扶持和自筹。招标人为郧西县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有兴趣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对本工程提出报名申请。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新建人民法院观音(工业园)人民法庭框架结构审判大厅、建筑面积约1295.07㎡,地上四层、局部一层;新建砖混结构门卫室、建筑面积约24㎡、地上一层,包含沟槽土方、混凝土、钢筋、砌体、装饰、安装、附属等工程。

2、投资预算价:约317万元;

3、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量。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此项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企业信息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特定条件:

2.1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3申请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资料员)需具备有效的岗位证培训合格证书;

2.4申请人及项目班子人员已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办理信息登记(提供一体化平台登记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5根据十人社发[2018]87 号文件之规定,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日前须为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A级守法诚信企业(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带二维码的查询截图);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为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提供“三、申请人资格要求”所列原件。(以上所有复印件加盖鲜章,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一套)于北京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 2019年11月1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文件。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上午9 时00分,地点为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郧西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陈功 联系电话:138727645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重 联系电话: 1867166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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