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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纪委监委办案基地新建项目EPC总承包

2019-10-25 来源:湖北襄樊市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襄阳市纪委监委办案基地新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襄发改投资【2019】3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襄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 襄阳市纪委监委办案基地新建项目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 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乡姚庵村(市交通局襄城公路段尹集超限超载检测站、养护中心,简称原尹集超限站)。

2.2 项目概况: 办案基地项目选址交通局襄城公路段尹集超限超载检测站、养护中心(简称原尹集超限站),本招标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2364.66平方米(约33.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43400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94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含人防地下室面积2360平方米)。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办案综合楼(包括留置办案区、工作区、生活区、配套用房等功能)及相关附属用房。同时配套建设停车场、运动场、道路、绿化、强弱电、给排水、暖通、消防、照明等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7836万,其中工程费用20025万。

2.3 招标范围:

(1)设计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设计变更、现场跟踪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总图设计、精装修设计、绿化景观设计等);

(2)施工招标范围:建设内容范围内全套施工图纸及有关工程变更所涉及的工程、竣工图的编制、配合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应由施工总承包完成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缆转迁、“三通一平”等)。

2.4 工期:54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自工程总承包合同签定之日起至交工日期止),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规程和标准,满足业主功能性要求及图纸审查合格要求,并应保证施工图预算控制在已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范围内。

2.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

2.6投标补偿: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招标人均不对其投标人进行投标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须同时具备依法取得的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3.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人员要求:

1、拟任本工程总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包括临时建造师),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及以上合格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处于其它项目投标状态(其中已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已递交投标文件且处于投标有效期内,但未宣布中标结果及中标结果公示后处于等待合同签订的状态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无在建、无投标承诺);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建筑师注册证书;拟派本工程的项目“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网上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2、拟任本工程总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三个月(2019 年5月-2019 年 7月)由人社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总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注册登记,提供可查询的网站截图。

3.5、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正在施工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已完工程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个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EPC 总承包(非联合体的设计-采购-施工)类似项目业绩,以下两项只取其中一项业绩:

(1)正在施工的项目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评标或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证明材料(若因网站变动,无法提供网页截图及网址的,需提供业主加盖单位公章的业绩证明);

(2)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设计业绩不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评标或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证明材料(若因网站变动,无法提供网页截图及网址的,需提供业主加盖单位公章的业绩证明);

3.6、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及 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认定后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7、信誉要求:

近三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1)没有被责令停业;(2)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3)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4)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5)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6)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7)无行贿犯罪记录;(8)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或未被刑事立案或监察委立案调查;(9)投标人没有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以上九项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书,否则,投标无效。)

3.8、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企业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企业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xiangyang.gov.cn/,下同)进行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投标企业入库办事指南》(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主体注册须知”栏目)。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9年10月26日9:00时至2019年11月 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

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 年11月22日9 时3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号开标室(地址:襄阳市高新区汉江北路16号六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襄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共产党襄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襄城区滨江西路220号

联 系 人:程主任

电 话:0710-3575610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9号汉北工业园16楼

联系人:李小平

电 话:13035224379

2019 年10 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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