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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县中医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019-10-15 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招标

中方县中医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方县中医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中方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中县发改【2019】37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编码:2019-431221-84-01-016995,建设资金来自 全部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方县卫生健康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方县中医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中方县芙蓉东路以南,南湖路以西。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5667.92平方米,其中:门诊楼5317.82平方米,住院楼6134.8平方米,地下车库4215.3平方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安投资额约5920.15万元。

2.4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5总工期要求:共 415 天(日历日);

施工图设计总工期为 30 天(日历日):其中基础施工图 10 天内完成,单体建筑及其他施工图设计 20 天内完成;施工总工期 365 天(日历日),以建设单位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本项目设计需求,施工竣工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2.8招标范围:设计部分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之日;施工部分包括中医医院业务综合楼及配电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工程施工及采购(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的要求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 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2人(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二维码清晰可查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彩色复印件),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在建项目);拟任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和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4月-2019年9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或投标人(设计企业)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5其他资格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总数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由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除符合上述条款外,还须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拟任本项目总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5.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牵头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递交。

5.3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城东支行

(1)投标人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 )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申请人需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窗口电话:0745-2719307。

6.2 CA办理成功的投标单位,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请登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办理。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1016 日至2019年 1021 日下午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受理)自行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登陆并在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6.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采用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

6.4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119 日9时30分,地点为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地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路3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如有)、《投标承诺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本次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中方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方县卫生健康局

联 系 人:谭爱禾

电 话:13974540385

招标代理机构: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兴联路339号友谊咨询大厦19楼

联 系 人:杨先生、彭女士

电 话:0731-88700000转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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