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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看守所建设项目

2019-08-20 来源:河南商丘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

虞城县看守所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虞城县公安局的委托,就 虞城县看守所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虞城县看守所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虞财采购【2019】164号

招标编号:商工程【2019】274号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建设地点:虞城县

    2.6、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招标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1280平方米

2.8、质量标准:合格

2.9、工期要求:第一标段:365日历天,第二标段:120日历天,第三标段:施工工期加缺陷责任期;

2.10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第一标段:看守所建设项目;控制价为:25514405.34元。其中不可竞争费(规费:732440.85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589406.69元;税金:2106694元;暂列金额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分部分项工程费:20691790.7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394073.1元;

第二标段:室外工程;控制价为:4176503.88元。其中不可竞争费(规费:128586.85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34638.58元;税金:344848.94元;暂列金额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分部分项工程费:3518177.19 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50252.32元;

    第三标段:监理标;控制价为:施工中标价的0.9%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10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第二标段: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同时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年财务状况(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审计合格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4、本次招标要求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连续近6个月以上养老保险交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5、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做在投标文件中)。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qggzy.com)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者登录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8月20日上午8:00至2019年8月26日18:00。

3、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特别提醒:未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

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注: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带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五、投标保证金的

1、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2、交纳方式:网上递交,投标专区自行获取保证金账号。

3、交纳及到账时间:2019年8月20日09:00时至2019年9月16日17:00时

4、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登录后在项目报名页面按照页面提示自行获取保证金账户。(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qggzy.com)

(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号进行匹配,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加盖公章。)

各投标人在公告中自动获取的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同一账号只会生成一次),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均按无效处理。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9月 17 日9:00时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及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6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特别声明

1、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2、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4、中标候选人存在本声明1、2、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4.1没收投标保证金;

4.2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4.3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注: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虞城县公安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592338808

地    址:虞城县嵩山大道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518608012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丹阳办事处丹东社区中华美食城5号楼西01室(财富中心副5号楼)

监督单位:虞城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0-3128076

地址:虞城县财政局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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