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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黄丹人民法庭审判综合楼建设工程(第二次)

2019-08-06 来源:四川日报网
 
项目编号: GC20190806031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6日 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9日10时00分
项目代码: 2017-511129-91-01-216595 项目地区:乐山-沐川县  

 

一、本项目经 沐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沐发改行审〔2019〕105号 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沐发改经招备〔2019〕037号 。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沐川县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 沐川县黄丹人民法庭审判综合楼建设工程(第二次)
建设地点 沐川县舟坝镇街道
实施时间 建设工期:240日历天(包含节假日)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新建框架结构审判综合楼一栋,共三层,建筑面积926.82㎡,包含地面硬化、花池、室外给排水、室外电力照明等配套设施。
建设资金 上级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沐川县黄丹人民法庭审判综合楼建设工程(第二次)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压证施工。
2、本工程严禁分包和违法转包。
3、施工单位必须压证施工(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中标后必须当即压证,并提供上述人员的社保证明。待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才能按程序退还。
4、中标人拟派往该项目的所有施工人员(所有压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在施工期间(因下雨等自然原因导致停工除外)考勤必须为全勤,如考勤时上述人员不在场,应在20分钟内到施工现场。如开工后项目经理与中标时不一致,或者施工人员考勤未达到全勤的,业主有权中止合同。
5、比选申请人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和质量事故、无违规行为,投标过程中未被相关部门通报或处罚、无不良记录;
6、选择A方式直接递交保证金的,请务必注明本项目名称;现场审核的所有材料须提供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交比选人。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申请人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www.sczbbx.com )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9年08月06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9年08月09日10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沐川县支行
账 号: 22387101040009655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
(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施工1 E.固定价 / 298.10 14.91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 2019年08月09日10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沐川县沐溪镇沐源路206号,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大楼14楼)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1 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采用B方式提交的不需提供);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 沐川县人民法院
地 址: 沐川县沐溪镇卷河路188号
邮 编: 614500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833-4614350
传 真: 0833-4614350
电子邮件(E-mail):

2019年08月06日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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