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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重点)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三期(中国海影城)新建项目

2019-05-17 来源: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
(非重点)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三期(中国海影城)新建项目中国海影城影视体验中心及宿舍区(演员公寓)EPC总承包中国海影城影视体验中心及宿舍区(演员公寓)EPC总承包[Y3300000007000127001001]招标公告 Y3300000007000127 2019/5/16 16:33:5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Y3300000007000127001001

中国海影城影视体验中心及宿舍区(演员公寓)象发改备[2015]136号文及相关备案 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17466.89平方米,其中影视体验中心8174.16m 2 、宿舍区9292.73 m 2 ,总用地面积34997.2 m 2 (约52.5亩),总投资约为 11000万元, 建设地址位于 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影视大道11号中国海影城 ,计划于 2020 年建成。项目业主为: 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 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象山县公共资源交管办监督。

一、 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以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对本工程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承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但不仅限于):

1.设计:施工图设计、各专项设计、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内容;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精装修设计、标识导向系统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充电桩系统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幕墙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配电工程设计、景观绿化设计、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设计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不含店招类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及咨询服务;

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范围内建筑、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气、外立面、精装修、建筑智能化、景观绿化、标识导向系统、充电桩系统、原临时停车场区域部分彩色混泥土拆除及部分苗木迁移、中心广场喷泉池改造、室外市政道路、综合管线、机电抗震设施、电梯、空调、宿舍区河道回填、水土保持(包括方案编制)、围墙、大门等涉及的所有主体工程、专项工程(不含店招的施工)和附属工程,以及质保服务等所有内容;

3.采购:包括本工程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设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给水设备、消防设备、抗震支架、电梯、空调、智能化系统设备等(不包括厨房设备);

4.项目管理服务:包括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以及项目前期工作、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项目移交、保修服务等。

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 以设计资质投标的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以施工资质投标的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施工资质单位的适用);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 类证书(投标人为施工资质单位的适用);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保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6.投标人自2016年5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单个合同金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指:总承包合同复制件;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原件备查)。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执业资格和R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以施工资质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2.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有“三类人员”B 类证书(投标人为施工资质单位的适用);

3.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的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执业资格(投标人为设计资质单位的适用);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当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1.以施工资质投标的,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 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65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 拟派施工负责人(投标人为施工资质单位的适用)或设计负责人(投标人为设计资质单位的适用)同时满足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可由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但以上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19516 日至 2019523 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并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未取得省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省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19522 日 16 时 30 分。招标人将于 2019531 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6590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 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 ,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 140 号省交易中心。

3.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招标人: 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影视大道11号中国海影城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757456786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1706室

联系人:吕望

联系电话:15657160305

2019年05月15日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招标文件下载

补充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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