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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十三五新线机电系统设备监造项目

2019-04-11 来源:广州地铁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十三五新线机电系统设备监造服务采购

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十三五新线机电系统设备监造服务采购项目 已由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粤发改交通函[2015]2562 号和粤发改 [2017]817 号等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筹资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监造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十三五新线机电系统设备监造服务采购项目

工程建设规模:

根据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2-2018)和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启动了10条(段)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各条(段)轨道交通的线路基本情况如下:

(1)十一号线工程呈环形线路,线路经由天河区、白云区、越秀区、荔湾区和海珠区,全长44.1公里(含二十一号线员村-天河公园段),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全线共设32座车站。设置车辆段一座,新建主变电站3座分别为赤沙滘主变、天河公园主变、彩虹桥主变。

(2)十八号线沿线经过南沙区、番禺区、海珠区和天河区,起始于南沙区的万顷沙,终止于天河区的广州东站,线路全长62.7km,设站9座,其中换乘站8座,平均站间距7.8km。全线设一座车辆段一座停车场,分别为万顷沙车辆段、陇枕停车场。设置主变电站3座,分别位于万顷沙车辆段、陇枕停车场、十一号线赤沙车辆段。

(3)二十二号线沿线经过南沙区、番禺区和荔湾区,自南向北起始于番禺广场,终止于荔湾区的白鹅潭,线路全长31km,设站6座,其中换乘站4座,预留西三和东沙工业园站。全线设陈头岗停车场一座,全线设置主变1座。

(4)十三号线二期工程(朝阳~鱼珠),线路呈东西走向,线路长为33.8km,均为地下线敷设方式;共设置23座车站;在庆丰站东北侧设置凰岗停车场,在鱼珠站西北侧设鱼珠停车场;在彩虹桥、天河公园站附近各设置一座主变电站。

(5)三号线东延段(番禺广场~海傍)工程线路全长约9.58km,共设4座车站,其中换乘站1座,全部为地下线,本线设停车场一处。

(6)五号线东延段起于既有五号线文冲站,南至黄埔客运港站,线路全长约9.76km。共设车站6座(不含文冲),其中换乘站2座。设置停车场一处,设置主变电站1座(墩美主变电所由十三号线新建)。

(7)七号线二期工程线路长约22.0km,共设11座车站,其中换乘站7座。设上堂停车场一处。二期工程通过对五号线鱼珠主变电站扩容改造、由兴业主变和鱼珠主变共同供电。

(8)十号线呈东北-西南走向,既有段(三号线支线天河客运站-石牌桥)线路长约为6.047km,设置5个车站,现已开通运营。十号线新建段工程起始于石牌桥站,终止于西朗站,线路长约19.5km,共设置14座车站,均为地下站;在东沙大道-南环立交西北侧设车辆段1座,改造坑口主变电站与一号线资源共享。

(9)十二号线为“X”形对角线中西北-东南的结构骨干线,起始于白云区浔峰岗站,终止于大学城南站,全长约37.6km,均为地下敷设,共设置25座车站。全线设置一段一场,分别为槎头车辆段和科学中心停车场。设置白云文化广场主变电站。

(10)十四号线二期工程,从广州火车站至嘉禾望岗,呈南北走向,线路长约11.74km,均为地下线,设8座车站(不含嘉禾望岗)。本工程仍使用邓村车辆段、石湖停车场作停车和列检之用;与十二号线共享设置于白云文化广场站的主变电站。

工程建设地点: 广州市

2.2招标范围

设备监造标段划分: 2 个标段

(1)标段一: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十三五新线车站设备监造服务采购项目

(2)标段二: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十三五新线供电系统设备监造服务采购项目

设备监造范围:

标段一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十三五新线车站设备监造服务采购项目监造范围为:通风空调、给排水(自动灭火系统)、自动化(智能车站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门禁系统)、集中UPS、综合监控(含云平台)、屏蔽门、电扶梯等专业的设备监造工作。

标段二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十三五新线供电系统设备监造服务采购项目监造范围为:主变电站、27.5kV牵引系统、中压网络、直流牵引系统、二次系统、接触网/轨、杂散电流防护系统、供电车间、低压柜、应急照明电源装置(EPS)、低压配电箱、0.6/1kV电力电缆、低压母线槽、公共区灯具等专业的设备监造工作。

设备监造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系统的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合同谈判、设计联络、内外部接口协调、接口测试、生产监造(含样机生产、样机试验、出厂测试及试验等)、供货管理、安装调试管理、试运行、验收、质保管理等,直至通过业主最终验收等一系列与供货合同相关的一切设备监造工作。

设备监造服务期限:暂定 84 个月

设备监造服务阶段要求: 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合同谈判、设计联络、接口测试、生产监造、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质保等阶段。

设备监造服务最高投标限价:

(1) 标段一控制价为人民币 94931154

(2) 标段二控制价为人民币 11905668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备监造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轨道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工程监理综合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中任一项资质证书。

3.1.2当投标人报名参与标段一(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十三五新线车站设备监造服务采购项目)投标时,需满足以下(1)的要求;当投标人报名参与标段二(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十三五新线供电系统设备监造服务采购项目)投标时,需满足以下(2)的要求。

(1)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今有过至少一个合同价800万元或以上的轨道交通工程车站设备监造业绩(注:如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为设备监理、集成服务业绩,等同于设备监造业绩;工程监理业绩不可等同设备监造业绩),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项目完工证明)。

(2)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今有过至少一个合同价800万元或以上的轨道交通工程供电系统设备监造业绩(注:如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为设备监理、集成服务业绩,等同于设备监造业绩;工程监理业绩不可等同设备监造业绩),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项目完工证明)。

3.1.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 附件一 )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③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前,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列入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 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⑤投标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4110000 分至

201941723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报名。

4.2 本项目设立报名环节,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3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4.4 多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确定方式:

本招标项目分2 个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各标段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方法如下:

若某个投标申请人被推荐为该项目某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申请人在其他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某个投标申请人在两个或以上标段同时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将确定其投标报价最大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申请人在其他标段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所有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后,在各标段剩余的候选单位中按照投标人总分排名依次推荐每个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在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过程中某标段仅有唯一候选人,则该候选人将直接被推荐为此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若某一标段无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则该标段重新进行招标。

4.5招标失败的情况

若某一标段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4 名,则该标段重新组织招标;若本批次所有标段所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4 名,则本批次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579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 2019 年 5 月 7 日 9 时 15 分—— 2019 年 5 月 7 日 9 时 30 分(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5 分钟开始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地点: 第07 开标室

5.2 (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3 (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zggzy.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网址: http://www.gdtzzs.gov.cn ) 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mtr.com 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 20194110000 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 20194172359 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地 址: 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

1238 号万胜广场A 保利中科广场A 座7

邮 编: 510330 邮 编: 510670

联 系 人: 蔡工 联 系 人: 孙工

电 话: 83155908 电 话: 1592035332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联系人:

电话: 020-8310676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020-28866211

附件:

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9411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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