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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洲坝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8-11-16 来源:湖北荆州省级招标(采购)

根据鄂采计【2018】-25799号采购计划备案表的要求,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葛洲坝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就葛洲坝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采购项目编号:YC2018147

二、采购项目名称:葛洲坝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维修项目

三、项目预算:1800000元

四、项目概况:

(1)工程内容:对现有审判大楼进行全面维修,主要内容包括对大楼内外墙面维修改造、屋顶防水维修、水电管线改造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工期要求:2个月。

(3)施工地点:西陵区沿江大道9号。

(4)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5)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2.1谈判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

2.2谈判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3谈判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2.4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核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6拟派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注:以上考核均以谈判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的资料为准。否则,评委有权不予采信。谈判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附原件,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

六、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和获取方法:

各供应商请于 20181116 日起至 20181121 日(节假日休息) 0900 分至 1200 分, 1430 分至 1730 分在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夷陵大道358号虹桥国际售展中心二楼)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11221500 分,投标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当日 1500 分前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至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八、谈判地点: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公告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葛洲坝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亮亮

联系电话:0717-6713290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苗

联系电话:0717-6448240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大道358号虹桥国际售展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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