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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大楼主体改造拆除工程

2018-11-07 来源:辽宁沈阳建材网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沈阳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大楼主体改造拆除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沈发改审字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沈阳市公安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116号 。
2.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层数: 其他 。
2.3合同估算价为 39.09 万元。
2.4招标范围:拆除工程施工 。
2.5工期要求: 2018 年 11 月 30 日开工至 2018 年 12 月 19 日竣工,计划工期 19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1 月 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2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0.7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8 年 11 月 6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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