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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北樊安置房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2018-11-05 来源:江苏兴化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兴化市北樊安置房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

S3212810351000880

招标人名称

兴化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泰州嘉和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规模

北樊安置房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52160平米,总建筑面积约15.0276万平方米,总投资额约6.74亿元。

建设地点

兴化市S231省道东、兴东一级公路北、张庄路西地块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公告开始时间

2018年 11月 2 日8时30分

公告结束时间

2018年11月12 日17 时00分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估算价

(万元)

本标段

计划工期

S3212810351000880007001

北樊安置房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北樊安置房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施工(装配式)、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EPC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内容。

51200

660日历天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无在建工程)

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关于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即一家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一家设计单位;

(4)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无在建工程)

(2)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5、省外企业及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通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省资格核验;(适用于省外施工企业)

6、提供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报名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投标单位在县、区以上社会保障部门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出示人事证明;(组成联合体的单位,需提供各自成员单位分别缴纳养老保险的单据凭证)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000 万元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时间)一次性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网上银行支付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支付至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

8、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9、付款方式:(1)设计费:提交全套施工图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后,30天内支付至合同价组成中设计费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至合同价组成中设计费的 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结清设计费。(2)施工工程费:地下室封顶后付至合同价(扣除设计费、工程预备费)的10%,地上所有房建主体封顶后,付至合同价(扣除设计费、工程预备费)的30%;所有房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扣除设计费、工程预备费)的 40%;本项目所有房建工程、附属工程及配套设施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付至合同价(扣除设计费、工程预备费)的 50%;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满一年付至审计价的80%;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满二年根据审计结果(除扣留3%的质量保修金外)结清余款。每次支付设计费、工程款时,承包方应按现行国家税务法规出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报名及招标

(资审)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11 2 08 30 2018 11 12 17 00 ,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投标确认函至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5室泰州嘉和购买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列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电话

联系人

兴化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0523-82315169 18961030946

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

联系人

泰州嘉和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0523-83388235

张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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