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项目动态/详细
null

三湘南湖大厦设计招标公告

2018-07-16 来源:湖南建筑信息网
一、招标条件
 
三湘南湖大厦项目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建设(备案编号[2016]206号),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南省三湘南湖大市场实业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三湘南湖大厦设计
 
2.2建设地点:长沙市芙蓉区火炬西路
 
2.3建设规模及概况:三湘南湖大厦位于长沙市芙蓉区火炬西路,总用地面积约14566㎡,总建筑面积约85000㎡,净用地面积以国土实测有效面积为准,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控制高度﹤100m,广场面积≥国土实测有效面积×5%且不小于1000㎡。其中各部分建筑面积为:商业建筑面积:国土实测有效面积×1.5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国土实测有效面积×3.5平方米,其它  /  平方米。
 
2.4投资估算:本项目建设工程费用约20000万元;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工期要求:全设计周期:40日历天,其中,中标合同生效后1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在初步设计审批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后续服务阶段按工程施工进度安排。
 
2.7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规范的要求;
 
2.8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除方案之外的所有设计(包括总图、初步设计、施工图(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力、消防、中央空调、暖通等专业)设计等),同时提供相应的后续设计及服务。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投标人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公共建筑入围设计业绩(提供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报告或其他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报告或其他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时间为准)。
 
3.4拟任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3.5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9其他资格要求: 无 。
 
四、资格审查方式
 
4.1资格审查方式:随机抽取法。
 
4.2入围方式:当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不超过十家(含)时,全部入围;超过十家时,从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十家入围。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8 年 7  月 16  日17:00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
null
null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项目

同地区同项目性质项目

同地区推荐项目

同地区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