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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梦湖公馆项目

2018-06-06 来源:江西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抚州市梦湖公馆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赣建招字[2018]第G028

 

  本招标项目抚州市梦湖公馆项目工程,招标人为抚州市宇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城西街道梦湖东路。本项目总投资为55204.51万元(以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编制审核施工图清单预算为准),其中:土建投资26420万元,设备投资54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42325.09平方米(含2块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11640.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84650.18平方米,不计容积建筑面积约26989.82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容纳总户数695户。机动车每户不低于1个泊位的比例配建。

招标范围:抚州市梦湖公馆项目整体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采购和施工的全部内容。

勘察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对该项目建设用地基础地质进行勘察和提交合格且满足施工要求的勘察报告及其后续服务等。

设计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市政园林景观设计、智能化、售楼部和样板房装修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全过程跟踪技术服务;

采购招标范围:工程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

施工招标范围:含本项目内的所有市政、园林景观、建筑、装修、水电、消防、智能化、售楼部及样板房精装、建筑外观照明及配套设施等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独立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同时具备)

 

①勘察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年新标准】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抚州市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公用工程信用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

⑤投标单位信用记录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供信用查询记录截屏并加盖公章。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总负责人可以与拟派设计负责人或拟派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②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证;

③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④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一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要求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并押证上岗。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负责人、工程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中标公示期内拟中标单位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必须在中标公示期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4其它要求:

3.4.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以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到账凭证为准)。

3.4.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不超过三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4.3、开标时,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为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和办理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开标时无法查询或确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外埠来赣单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要加盖公章。

3.4.4、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赣建设(2017)1号》文件:“关于全省建筑工地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中暂停2年在江西省承接勘察设计业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4.5、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总负责人。

3.4.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关键岗位(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并提供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八大员与项目经理不为同一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201865日 至2018719日,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zztb.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4.2资料费800元,在投标文件递交时交纳(不退)。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为45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7209:30时整,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南都市报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州市宇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爱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市直办公大楼2号楼8楼 联系地址:抚州市迎宾大道华苑新区三单元1405号

邮编:344000 邮政编码:344000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3607941650联系电话:18079495705

传 真:传 真:0794-822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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