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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公安局“两中心两基地”项目

2018-05-31 来源:湖北襄樊市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阳市公安局“两中心两基地”项目已由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襄发改投资[2011]303号,[2013]88号、338号,[2018]250号、251号、252号、253号、254号、25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襄阳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在襄阳市尹集乡,总建筑面积为133009平方米。项目区域范围内拟规划建设分为4大部分,即9个项目。

  (一)监管中心

  1、襄阳市第一看守所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687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押人员用房、民警用房、武警用房、附属用房和场地、警戒附属设施等。

  2、襄阳市第二看守所迁建工程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30412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被羁押人用房、办案及管理用房、民警办公及生活用房、检察院和法院用房、附属用房、武警用房及场地、安全警戒其他配套设施等。

  3、襄阳市拘留所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13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拘留所主体工程、场地、门禁系统设备、配电、消防设备等。

  4、襄阳市公安监管场所特殊监区建设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务用房,配套用房,生活保障用房,附属用房。

  5、襄阳市收容教育所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496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收容人员用房、行政管理用房、生活保障用房、附属用房及场地其他配套设施等。

  6、襄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973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用房、警察用房、业务用房、附属用房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二)执法办案中心

  项目总建筑面积59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接待业务用房,办案中心业务用房,案管中心业务用房,附属业务用房(含备勤用房)。

  (三)襄阳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特巡警训练基地)

  总建筑面积22391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业务用房主体工程及道路、场地、强弱电、给排水、绿化等配套设施。

  (四)襄阳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

  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以内。

  2.2招标范围:襄阳市公安局“两中心两基地”项目EPC总承包。包括设计(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建筑安装总承包、采购及配合竣工验收等工作。

  2.3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地质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各项相关勘察标准和规范,且满足项目所在地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各项规划许可条件,达到招标人提出的各项技术性能要求和深度要求,并能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业主功能性要求及图纸审查合格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①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甲级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近五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承接过1项EPC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含设计-采购-施工)。(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单位,提交类似业绩均有效)。

  3.3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会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施工总承包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会计报表)。

  3.4拟任本工程总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中已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拟任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配备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等设计各专业负责人均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拟任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3.5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近六个月(2017年12月-2018年5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在本工程所在地组建设计人员常驻办公场所,结构、安装专业至少各一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

  3.6投标人未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告知函落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查询告知函必须加盖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专用章;

  3.8企业近两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4个月):(1)没有被责令停业;(2)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3)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4)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5)没有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3.9投标人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注册登记企业及人员信息。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三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简称市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jyzx.xiangyang.gov.cn/,下同)进行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企业(诚信)库入库操作规程》。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8年5月31日9:00至2018年6月6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需要自行考察。

  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答疑澄清栏目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高新区汉江北路16号六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襄阳市人民政府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阳市公安局

  地 址: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特110号

  联 系 人: 曾警官

  电 话: 0710-3382517

  招标代理:湖北大信正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积仓街5号

  联系人:孙羽飞、曹瑞

  电话:13085284616、15872227733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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