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岚皋县文化艺术中心(两馆一院)项目已由岚发改社会[2017]55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岚皋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岚皋县城关镇罗景坪社区(蔡垭)。
2.2工程规模:新建影剧院及游客接待中心,建筑面积5869.6平方米,文化艺术中心(两馆),建筑面积5519.7平方米,地上四层。
2.3计划工期:365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全部内容。
2.5项目概算价:约5065.61万元。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房建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应具有房建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无在监项目,且具有类似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后方可报名。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无在监工程承诺书等﹞及胶装成册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2套,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康市党校路南苑国际2号楼C401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外省企业还应持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登入企业基本信息复印件待查,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岚皋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地 址:岚皋县城关镇大桥路
联 系 人: 魏工 电 话:18109156911
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党校路南苑国际2号楼C401室
联 系 人: 周工 电 话:18146851113
岚皋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 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