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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文化艺术中心装修布展工程设计

2018-01-15 来源:山东东营市政府采购网

利津县文化艺术中心装修布展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8/1/15 公告号: 利建招公字(2018)6号 LJZCZ2018-11号

项目名称: 利津县文化艺术中心装修布展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点: 津二路以西,水库南路北侧。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招标工程类型: 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 计划工期: 70日历天

本项目总投资额: 4301万元 工程造价: 4301万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15758平方米

计划文号: 利发改[2016]37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05222016-13号

建设单位: 利津县财金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先生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46-5319677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利津县财金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46-5319677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禹女士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46-8055118 15263866586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名称:利津县财金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利津县大桥路158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工程名称:利津县文化艺术中心装修布展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点:津二路以西,水库南路北侧。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36826.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758平方米。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计划投资4301万元。

招标范围:利津县文化艺术中心装修布展工程(影剧院舞台机械灯光音响、多功能厅音响设备、舞蹈排练厅音响设备及录音棚音响设备除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后续服务内容。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和建设单位自筹。

标段内容:利津县文化艺术中心装修布展工程(影剧院舞台机械灯光音响、多功能厅音响设备、舞蹈排练厅音响设备及录音棚音响设备除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后续服务内容。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或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同时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拟投标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多于2个)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具备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的成员为联合体牵头人。

三、网上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5日至1月1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到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企业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证明资料(须体现投标单位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截图的打印页;(5)拟投标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6)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利津县以外企业持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到利津县清欠办盖章确认);(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9)2017年7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项目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10)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

注:1、报名的企业须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4)(6)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提供,(7)(8)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其余资料由联合体相关方提供。

2、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是指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或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及缴费凭证。

3、报名的企业到利津县清欠办办理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信用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5、经东营市或利津县人民检察院查询,凡投标人和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投标企业报名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企业经资料查验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壹佰伍拾元整(¥15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说明:投标企业报名时的资料查验合格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监督机构

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0546-5621236 0546-5686327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8时30分 - 2018年1月19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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