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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科技馆新馆展教工程初步设计招标项目

2017-11-28 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泉州市科技馆(招标人)的编号为  泉建招字〔2017〕201号的 泉州市科技馆新馆展教工程初步设计招标项目 已由   泉州市发改委   以  泉发改审〔2017〕135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泉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初步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泉州市科技馆新馆展教工程初步设计招标项目。

2.2. 建设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内    。

2.3. 工程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30423平方米,布展面积约13000平方米   。

2.4. 投资总额:    人民币约22900万元       。

2.5. 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仟壹佰万元整。

2.6. 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2.7. 招标范围和内容

2.7.1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拟对新馆1个门厅、8个常设展厅、1个临展厅和2个科普影院的展示内容初步设计进行招标。

2.7.2招标内容:完成招标展厅展示内容初步设计和相关服务以及合同约定的其它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 。

2.8. 设计及相关服务期限:设计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并提交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发包人确认的最终成果,并于发包人确认最终成果之日起至完成施工图设计验收期间提供相关服务;节点期限要求:①方案设计阶段:45日历天;②初步设计阶段:60日历天;③最终结果:45日历天。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设计单位;

3.1.2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一级企业资质或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证书;

3.1.3投标人201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科技场馆(科学中心)、文化类展馆、主题馆等类似科技类项目中的设计工作,设计合同金额人民币100万以上(含人民币100万)的类似业绩,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业绩合同);

3.1.4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并证明无行贿违法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 。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应提供其社会保险缴交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不要求。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8日8:00至2017年12月2日17:30(北

京时间)前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获取招标文件等材料,每份提交50元人民币。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

4.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4.3投标人如需购买本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请于本公告规定时间自行到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订购,售后不退。订购图纸预约电话:0595-28000129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2月22日17:0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汇入或以银行保函形式现场递交(应注明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任选一个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帐    号:152710152200001448。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鲤城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帐    号: 0000008140501012 。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201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同时交标时提供复印件一张,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5日 09时 00 分(北京时间)以前(招标人于2017年12月25日 08时 00 分开始接收)送至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设计费用:  最高限价壹仟壹佰万元  

9. 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未中标方案补偿:不予补偿。开标后,视为已将设计方案转让给招标人使用,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其设计方案,设计单位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侵权行为等异议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科技馆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田淮街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95-2221793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街盛世天骄3B1楼           

联系人:李女士、陈先生

电  话:0595-28000129 

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电话:0595-22135506

投诉受理部门:泉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投诉电话:0595-22217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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